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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向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公司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公司在重大事项会计核算、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和资金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切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学习,提升重大事项的会计核算水平,增强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从源头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三)应高度重视业绩预测编制工作。分析业绩预告修正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完善业绩预测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底稿保管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
(四)应加强资金管控。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强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内审等部门对资金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风险防范和揭示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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