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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人人乐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5-22 发布公告:
2026-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6-05-2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6-05-15 发布公告:
2026-05-13 发布公告: 《人人乐3:董事辞任公告》
2026-05-11 发布公告: 《人人乐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4-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年报每股收益-1.19元,净利润-5.2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937.31%
2026-04-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6-04-30 参控公司: 参控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成都市人人乐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中融信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侨优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安锦唐云仓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6-04-23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张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6-02-2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12-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1-03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非独立董事选举
2025-08-2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42元,净利润1.87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65.70%
2025-08-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01 违规处罚: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7-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侯延奎,公司首席财务官吴焕旭,公司财务总监石勇,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蔡慧明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延奎、首席财务官吴焕旭、财务总监石勇、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蔡慧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9-06-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9-06-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上述重大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出现重大修正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从源头上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日期:2015-09-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何金明,时任董事兼总裁蔡慧明,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宋琦,时任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何浩,时任董事刘显荣,时任独立董事卜功桃,时任副总裁那璜懿,时任副总裁曾凡宏,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宏斌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第19.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何金明,董事兼总裁蔡慧明,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宋琦,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何浩,董事刘显荣,独立董事卜功桃,副总裁那璜懿,时任副总裁曾凡宏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何宏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5-08-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向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公司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公司在重大事项会计核算、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和资金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切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学习,提升重大事项的会计核算水平,增强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及时性,从源头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三)应高度重视业绩预测编制工作。分析业绩预告修正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完善业绩预测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底稿保管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 (四)应加强资金管控。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强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内审等部门对资金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风险防范和揭示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