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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6-03-11 | 增发A股 | 2026-03-17 | 5760.00万 | - | - | - |
| 2016-03-14 | 增发A股 | 2016-03-18 | 28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12-16 | 交易金额:5226.7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34.2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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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锐股份”或“收购人”)拟通过要约方式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仪股份”或“被收购公司”)4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价格为3.00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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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10-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和谢朋植拟于湖北省武汉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协议,交易标的为给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 2019101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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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1-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等 | 交易方式:接受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9人拟于湖北省武汉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协议,交易标的为给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 201811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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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1-10 | 交易金额:3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9人拟于湖北省武汉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协议,交易标的为给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 2017111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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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9-26 | 交易金额:4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 | 交易方式:无偿质押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该行申请人民币授信4200万元。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共同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无偿质押担保。 2016092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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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4-08-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 | 交易方式:无偿质押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4年4月25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已到期,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为公司授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目前贷款已经还清,但股票质押尚未解除。为解决公司经营资金紧张,上述5位股东决定将该部分股票解质押后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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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5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3至 2020-11-12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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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质押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57,44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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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1 | 本次解押股数:4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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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张建安于2020年10月20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4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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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0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3至 2020-11-12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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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质押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57,44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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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1 | 本次解押股数:30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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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张仔华于2020年10月20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30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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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3至 2020-11-12 |
| 出质人:刘建斌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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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质押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57,44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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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1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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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刘建斌于2020年10月20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3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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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3至 2020-11-12 |
| 出质人:熊南彬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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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质押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57,44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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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1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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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熊南彬于2020年10月20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3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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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3至 2020-11-12 |
| 出质人:谢朋植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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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张仔华、刘建斌、熊南彬、谢朋植质押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57,448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2,552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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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1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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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谢朋植于2020年10月20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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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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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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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4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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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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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0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李志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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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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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0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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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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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0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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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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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0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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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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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27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唐启林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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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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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27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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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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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9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阮炎忠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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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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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9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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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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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刘建斌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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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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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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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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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陈渝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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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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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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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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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熊南彬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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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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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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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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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3至 2019-11-12 |
| 出质人:谢朋植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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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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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11-13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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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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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460.138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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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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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460.138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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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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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306.758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李志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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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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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06.758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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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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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302.924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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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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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02.924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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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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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276.423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唐启林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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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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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276.423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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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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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98.755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阮炎忠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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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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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98.755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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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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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刘建斌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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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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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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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700万元人民币授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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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陈渝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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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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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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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陈渝于2018年11月12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7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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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熊南彬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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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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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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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熊南彬于2018年11月12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3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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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6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6至 2018-12-05 |
| 出质人:谢朋植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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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257,4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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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3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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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谢朋植于2018年11月12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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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5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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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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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51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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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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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30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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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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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30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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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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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李志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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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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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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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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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3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唐启林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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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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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31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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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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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1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阮炎忠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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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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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11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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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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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刘建斌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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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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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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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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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陈渝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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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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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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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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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熊南彬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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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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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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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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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6至 2017-10-25 |
| 出质人:谢朋植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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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340,29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59,70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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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5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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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4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44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28.44%,高级管理人员刘建斌、陈渝、熊南彬、谢朋植等4人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3.05%,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6日。2017年10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授信合同》已到期,经与该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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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原始质押股数:530.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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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5位股东将股份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质押16,67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36.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74,64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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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8 | 本次解押股数:583.44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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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6.83%,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公司于2014年12月归还该项贷款,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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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原始质押股数:35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 |
| 出质人:李志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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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5位股东将股份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质押16,67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36.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74,64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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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8 | 本次解押股数:388.96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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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6.83%,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公司于2014年12月归还该项贷款,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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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原始质押股数:349.1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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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5位股东将股份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质押16,67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36.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74,64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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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8 | 本次解押股数:384.098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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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6.83%,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公司于2014年12月归还该项贷款,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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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原始质押股数:320.4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 |
| 出质人:唐启林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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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5位股东将股份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质押16,67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36.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74,64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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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8 | 本次解押股数:352.49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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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6.83%,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公司于2014年12月归还该项贷款,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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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原始质押股数:113.834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11至 -- |
| 出质人:阮炎忠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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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5位股东将股份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为公司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合同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质押16,674,649股,占公司总股本36.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674,649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起。质押股份用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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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8 | 本次解押股数:125.218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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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36.83%,无偿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1日。公司于2014年12月归还该项贷款,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解除上述股份及孳息的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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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17 | 原始质押股数:530.4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13至 -- |
| 出质人:张建安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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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第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授信2000万元整,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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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本次解押股数:530.4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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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公司于2014年6月归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全部贷款,经与质押权人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以上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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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17 | 原始质押股数:349.1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13至 -- |
| 出质人:张仔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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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第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授信2000万元整,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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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本次解押股数:349.1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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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公司于2014年6月归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全部贷款,经与质押权人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以上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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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17 | 原始质押股数:353.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13至 -- |
| 出质人:李志明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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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第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授信2000万元整,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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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本次解押股数:353.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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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公司于2014年6月归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全部贷款,经与质押权人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以上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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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17 | 原始质押股数:320.4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13至 -- |
| 出质人:唐启林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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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第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授信2000万元整,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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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本次解押股数:320.4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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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公司于2014年6月归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全部贷款,经与质押权人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以上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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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17 | 原始质押股数:113.834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13至 -- |
| 出质人:阮炎忠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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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第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授信2000万元整,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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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2 | 本次解押股数:113.834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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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张建安、李志明、张仔华、唐启林、阮炎忠等5人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共16,674,649股,占公司股份的36.8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13日。公司于2014年6月归还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的全部贷款,经与质押权人协商一致,上述股份的质押予以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以上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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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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