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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02-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副总经理关杭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李文,财务总监苏金菊,董事会秘书何铭敏,董事张天武,董事张海龙,董事任刚,董事蒋树杰,董事晏鸣,董事殷薛,监事周从玲,监事李艳,监事鄢婧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银都传媒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关杭军、李文认定其5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给予苏金菊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四)对何铭敏、张天武、张海龙、任刚、蒋树杰、周从玲、晏鸣、殷薛、李艳、鄢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8-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时任董事张海龙,时任董事张天武,时任董事任刚,时任董事殷薛,时任董事蒋树杰,时任董事晏鸣,时任监事李艳,时任监事鄢婧,时任监事周从玲,时任董事会秘书何铭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上述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8-08-02 处罚金额:15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杭军,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董事李文,财务总监苏金菊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作出以下决定:对银都传媒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关杭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苏金菊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7-08-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警告,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杭军,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文,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铭敏,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苏金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天武,张海龙,任刚,蒋树杰,周从玲,晏鸣,殷薛,李艳,鄢嫡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给予银都传媒“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关杭军、李文“认定其5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给予何铭敏、苏金菊“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四)对张天武、张海龙、任刚、蒋树杰、周从玲、晏鸣、殷薛、李艳、鄢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上述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上述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5-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