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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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2 | 增发A股 | 2016-02-26 | 650.2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9-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工业综合体(暂定名)的创新型产业建设的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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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目前租用的场所已不能承载未来公司研发与销售的办公需求,故拟向杭州滨江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第一工业综合体(暂定名)的创新型产业建设的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550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不高于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办公用房购买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最终面积和转让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为准。办公用房购置款其中220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拟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剩余购房款将通过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金额不超过330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万元整),并将以所购置的办公用房作为抵押担保。同时办公用房装修及配置部分停车位,总价不超过110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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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22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沈新荣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哲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向杭州联合银行宝善分行(支行)申请融资借款,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借款期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借款合同编号为杭联银(宝善)借字第8011120250067991号。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融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证上述贷款能顺利发放,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荣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展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拟分别向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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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5-18 | 交易金额:3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山东耀华哲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参股公司山东耀华哲达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耀华哲达公司”)因项目融资需要,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申请委托贷款,委托人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冶设计院”),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整,利率为年利率6%,期限为5年。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借款到期时未清偿的利息利随本清(具体数额和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条款为准。)。并以项目资产及项目未来收益权作为担保。公司拟以公司持有的山东耀华哲达公司的全部股权(持股比例50%)为山东耀华哲达公司与山冶设计院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对《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山东耀华哲达公司所负全部义务的50%向山冶设计院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公司拟为山东耀华哲达公司与山冶设计院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对《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山东耀华哲达公司所负全部义务的50%向山冶设计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2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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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8-18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8-17至 -- |
| 出质人:杭州吉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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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杭州吉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8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17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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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4-08-15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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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杭州吉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13日将质押给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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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8-18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8-16至 -- |
| 出质人:沈新荣 | ||
| 质权人: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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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沈新荣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9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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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4-08-15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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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沈新荣于2024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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