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提供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

  • 产品类型:

    智慧交运产品、车联网产品、智慧环卫、服务

  • 产品名称:

    智慧交运产品 、 车联网产品 、 智慧环卫 、 服务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847.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5.53%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641.60万 26.25%
客户二
400.81万 6.41%
客户三
333.08万 5.33%
客户四
267.42万 4.28%
客户五
204.16万 3.2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66.3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6.81%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217.41万 7.61%
供应商二
157.34万 5.51%
供应商三
137.20万 4.80%
供应商四
128.89万 4.51%
供应商五
125.51万 4.3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137.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9.56%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2018.34万 19.47%
客户二
1109.52万 10.70%
客户三
710.48万 6.85%
客户四
679.13万 6.55%
客户五
620.04万 5.9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50.7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2.09%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433.43万 10.30%
供应商二
404.60万 9.61%
供应商三
215.47万 5.12%
供应商四
150.22万 3.57%
供应商五
147.05万 3.4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861.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7.07%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254.43万 15.29%
客户二
1252.76万 15.27%
客户三
573.51万 6.99%
客户四
438.51万 5.35%
客户五
342.18万 4.1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51.2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3.57%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251.55万 7.89%
供应商二
153.63万 4.82%
供应商三
123.58万 3.88%
供应商四
115.36万 3.62%
供应商五
107.16万 3.3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59.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7.97%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334.31万 6.88%
客户二
305.46万 6.29%
客户三
283.92万 5.84%
客户四
275.74万 5.67%
客户五
160.07万 3.2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38.0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8.75%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266.52万 7.38%
供应商二
264.41万 7.32%
供应商三
213.72万 5.92%
供应商四
167.78万 4.65%
供应商五
125.60万 3.4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450.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3.24%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逸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35.84万 8.6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86.74万 7.96%
安徽逸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9.99万 6.2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15.02万 5.63%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2.58万 4.7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02.7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4.66%
  •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瑞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直播星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伊贝斯特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基鸿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深圳博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53.26万 10.18%
深圳瑞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12.98万 9.02%
厦门直播星股份有限公司
305.43万 8.80%
杭州伊贝斯特电子有限公司
126.57万 3.65%
深圳市基鸿运科技有限公司
104.55万 3.0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0491)成立于2006年,作为全国领先的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服务商,公司拥有4,000㎡自有办公面积及3,575㎡生产基地,技术人员占比超60%,构建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人才体系。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造隐形冠军企业,蓝斯股份历经18年行业积淀,以“专精特新”姿态持续赋能交通产业数字化升级,荣膺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小巨人企业、厦门市“三高”企业及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等殊荣,成为智慧交通领域技术与市场双轮领先的创新型企业。  (技术驱动-创新赋能)  公司深度融合5G、北斗、车联网、大数据、AI等前沿技...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30491)成立于2006年,作为全国领先的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服务商,公司拥有4,000㎡自有办公面积及3,575㎡生产基地,技术人员占比超60%,构建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人才体系。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造隐形冠军企业,蓝斯股份历经18年行业积淀,以“专精特新”姿态持续赋能交通产业数字化升级,荣膺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小巨人企业、厦门市“三高”企业及省/市上市后备企业等殊荣,成为智慧交通领域技术与市场双轮领先的创新型企业。
  (技术驱动-创新赋能)
  公司深度融合5G、北斗、车联网、大数据、AI等前沿技术,累计获得43项专利(含12项发明专利)及81项软件著作权,形成智慧交运、智慧环卫、车联网三大核心业务赛道。针对公交客运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自主研发软硬件一体化全场景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整合运力资源、破除信息壁垒,在降本增效、安全管控、乘客体验优化等领域实现显著突破。
  (品质筑基-合规运营)
  秉持“品质为脉”的发展理念,蓝斯严格遵循IATF16949体系实施品质管控,是一汽解放、宇通集团、金龙汽车、潍柴动力等头部车厂及主机厂的核心供应商。公司产品及材料通过3C、ROHS、CE等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多维度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ISO/IATF16949
  -环境管理:ISO14001
  -职业健康安全:ISO45001
  -信息技术服务:ISO20000
  -信息安全:ISO27000
  全体系覆盖保障了经营管理的高效与合规。
  (全球布局-价值共生)
  目前蓝斯各业务领域的产品和方案已累计在国内400+城市落地。在海外,蓝斯与华为、宇通、金龙、中通等企业形成战略合作,联合方案远销泰国、南非、沙特、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40+国家,构建“技术+生态”双轮驱动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与存货合计数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60%。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围绕公交客运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的全场景、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及汽车电子产品销售及智慧环卫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客户主要为公交客运企业、政府部门、客车制造企业及出行大众等,项目投标前要缴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先行垫付资金进行原材料和设备采购,经营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较大,而回款相对滞后。另外,随着公司资源整合和全国市场战略布局的实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各地的订单项目不断增多,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果公司不能够合理安排资金投放,有效提高营运资金周转,银行贷款的归还和公司规模的扩大导致的营运资金增加,将引发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公司与客户保持密切互动,时刻关注客户财务状况,及时应对和消除发生坏账的潜在风险,确保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顺利。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用途来制定了稳健的经营战略,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采用有效的控制方法,提高借入资金的使用效果。
  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信息技术行业具有技术发展和产品升级换代较快、结构调整迅速的特性,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演进,市场需求和业务模式可能也会随之变化。如果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无法适时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将会造成公司技术优势和竞争能力下降,从而导致业务损失或客户流失,引致相关的经营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采用高比例的研发费用投入,确保公司技术的先进性。
  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智慧交运行业发展处于转型关键时期,公交客运车辆保有量、运营线路长度、运营里程仍有不同程度增长,对于智能化装备及数字化系统的需求仍然旺盛。随着市场规模的增长,进入智慧交运行业的企业不断增多,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仍然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提升相关技术研发水平及生产能力,仍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而在海外交运领域,尽管市场处于蓝海阶段,但随着近些年对外贸易趋势的明显增加,国内多数同行企业开始将市场战略转向海外,这在一定程度同样对公司海外市场布局造成竞争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招募专业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监测、评估和管理市场风险变化,并通过多元化竞争降低单一市场的投入风险。
  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智慧交运、车联网产品以及智慧环卫业务,涉及跨学科、多领域的知识,是典型的以技术创新为主导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有效专利数:52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96项,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正是凭借着自主创新能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巨大发展。因此,核心技术人员和重要营销人才的流失,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通过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福利待遇及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的方式,吸引更多的高精尖人才加入公司,确保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
  税收政策风险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经重新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43510054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征收。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不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如果之后国家关于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不再延续,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该优惠政策,则公司的盈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关注政策变化,通过及时补充相关资质及优化经营策略的方式应对此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