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1-01-20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大连洪赢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买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大连洪赢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大连洪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洪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魏洪梁,持股比例100%。成立以来主要代理销售派芬自控的产品,为公司的代理商。公司拟与大连洪赢原股东魏洪梁先生共同对大连洪赢进行增资。增资后,大连洪赢注册资本400万元,公司认缴增资100万元,其中以派芬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50万元,现金出资50万元;魏洪梁先生认缴增资25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100万元,现金出资150万元。

公告日期:2018-11-27 交易金额:78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公司HD(显示器)、HE(控制器)、HP(操作面板)产品系统所有权、相关源程序代码、电路图、BOM(物料清单)、图纸、生产工艺图等

买方: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出售给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不高于7,800,000.00元。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0-05-06 交易金额:789.71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孙继超,高婕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以零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226万元(公告编号:2017-010)。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孙继超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与孙继超先生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一》”),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226万元,本合同项下借款为免息。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收到孙继超先生借款226万元。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股东孙继超预计以零利率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公告编号:2017-025),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本议案经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7-029)。2017年度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410万元,公司分别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51,2018-035)。公司2017年7月13日与孙继超先生签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410万元,计息方式为免息。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孙继超先生借款410万元。以上,2017年度,孙继超先生共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6,36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孙继超先生对公司借款的本金余额为5,131,170.44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孙继超先生预计向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500万元(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本议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040)。2018年度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53.71万元,公司分别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65,2019-043)。公司2018年5月3日与孙继超先生及配偶高婕女士签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向孙继超先生借款153.71元,计息方式为免息。公司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收到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借款共计153.7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对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6,668,270.44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对公司借款本金余额为4,461,530.71元(未经审计)。2017及2018年度,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合计789.71万元,全部为孙继超及先生及高婕女士以自有房产抵押及信用贷款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非自有资金,均具有融资成本,未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经公司与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协商一致,拟签订《借款协议一》、《借款协议二》及《借款协议三》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关联借款的计息方式、付息时间重新作出约定。《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提供的789.71万元借款需要付息,实际支付利息与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所提供资金的融资成本及涉诉费用相等,具体还息时间以孙继超先生及高婕女士书面通知为准。 2020050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18-07-20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交易方:孙继超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1、孙继超先生预计向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500万元,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孙继超先生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 20180720: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09 原始质押股数:502.7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06至 2017-03-14
出质人:孙继超
质权人: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孙继超先生质押5,0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7,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4,02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5月6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质押权人为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