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政策

(一)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派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本基金每年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三)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连续2年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申请基金终止上市,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分红预测

2024年11-12月及2025年可供分配现金预测值分别为人民币18311317.69元和113755322.09元,年化预测现金分派率分别为4.51%和4.67%。

分红情况

公告日期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份分红 分红发放日
2025-11-12 2025-11-14 2025-11-14 0.0677元 2025-11-18
2025-05-30 2025-06-04 2025-06-04 0.0656元 202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