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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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 增发A股 | 2023-08-18 | 87.43亿 | - | - | - |
2016-12-09 | 增发A股 | 2016-12-08 | 16.13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2016-11-10 | 增发A股 | 2016-11-07 | 16.42亿 | - | - | - |
1999-06-18 | 配股 | 1999-07-02 | 3.25亿 | - | - | - |
1997-05-12 | 首发A股 | 1997-05-16 | 3.14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3-12-23 | 交易金额:3.49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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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以不低于评估值21,249.00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公司”)持有的寿阳县盛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寿公司”)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3-12-13 | 交易金额:5.1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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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降低中船风电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满足中船风电后续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建设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中船风电经理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以不低于评估值42,191.01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合并转让统原宏燊和哈密盛天100%股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统原宏燊账面净资产价值22,025.51万元,收益法评估值41,540.00万元,增值19,514.49万元;哈密盛天账面净资产价值8,009.78万元,收益法评估值651.01万元,减值7,358.77万元。两项净资产合计30,03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结果)合计42,191.01万元,增值合计12,156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扣除相应税费后,本次交易预计收益未触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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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72.91万 | 1160.22万 | -- | |
合计 | 1 | 72.91万 | 1160.22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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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上海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1-10-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中船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13-05-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4.00 % |
出让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3-12-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船财务拟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结算、贷款、授信、外汇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02312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12-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销产品,提供劳务,存款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等发生购销产品,资产租赁,提供劳务,存款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1229: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