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股本的30%,即769,186,5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608.21万元(含本数)。因太重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200716:2020年7月14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转来的《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太重集团旗下太原重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晋国资运营函〔2020〕177号)。
2020080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92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00929: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4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01020: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为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69,186,500股”调整为“769,186,500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24,608.21万元”调整为“124,608.21万元”,已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自动延期条款。
20201024: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
2020111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4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20201117: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按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01127:根据《告知函》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公司现按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0201201:2020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1218: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5号)。
20210113: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就本次发行新增的769,186,500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21年1月13日。根据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21年1月13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