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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地域:北京市 |
| 英文名称:China Film Group Co.,Ltd. | 所属申万行业:传媒 — 影视院线 | |
| 曾 用 名:- | 公司网址: www.zgdygf.com |
| 主营业务: 创作、发行、放映、科技、服务、创新六大板块,涵盖电影剧集制片,电影后产品经营;国产与进口电影宣传发行,二级市场发行;影院投资与管理,院线经营;电影科技研发,影视设备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影视制作,票务平台和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 | ||
| 产品名称: 电影创作 、项目开发 、制片生产 、商务合作 、版权经营 、电影发行 、电影宣传 、二级市场业务 、电影放映 、电影院线 、CINITY系列 、中影巴可放映机 、中影综合业务服务平台 、影院智慧放映系统 、影视制作 、电影票务 、融资租赁 、创新板块 |
控股股东: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持有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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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持有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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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控制人: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持有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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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 傅若清 | 董 秘: 卜树升 | 法人代表: 傅若清 |
| 总 经 理: 李现曾 | 注册资金: 18.67亿元 | 员工人数: 2763 |
| 电 话: 86-010-88321280 | 传 真: 86-010-88310012 | 邮 编: 100088 |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北京电影制片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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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创作、发行、放映、科技、服务、创新六大板块,涵盖电影剧集制片,电影后产品经营;国产与进口电影宣传发行,二级市场发行;影院投资与管理,院线经营;电影科技研发,影视设备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影视制作,票务平台和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影创作、项目开发、制片生产、商务合作、版权经营、电影发行、电影宣传、二级市场业务、电影放映、电影院线、CINITY系列、中影巴可放映机、中影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影院智慧放映系统、影视制作、电影票务、融资租赁、创新板块。2025年,公司再次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8年获评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保持为“上证公...查看全部▼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创作、发行、放映、科技、服务、创新六大板块,涵盖电影剧集制片,电影后产品经营;国产与进口电影宣传发行,二级市场发行;影院投资与管理,院线经营;电影科技研发,影视设备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影视制作,票务平台和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影创作、项目开发、制片生产、商务合作、版权经营、电影发行、电影宣传、二级市场业务、电影放映、电影院线、CINITY系列、中影巴可放映机、中影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影院智慧放映系统、影视制作、电影票务、融资租赁、创新板块。2025年,公司再次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连续8年获评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保持为“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企业。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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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0-12-09 | 发行数量:4.67亿股 | 发行价格:8.92元 |
| 上市日期:2016-08-09 |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 预计募资:40.93亿元 |
| 首日开盘价:10.70元 | 发行中签率: 0.22% | 实际募资:41.6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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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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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财政部于2010年12月4日以财教[2010]595号《财政部关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视”)、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共同发起设立...查看全部▼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财政部于2010年12月4日以财教[2010]595号《财政部关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视”)、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央广传媒”)、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广电”)、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有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本公司创立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后,向主发起人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份130,200万股,向其他发起人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份9,800万股;本公司将经主发起人、其他发起人合计认购的股本140,000万元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注册资本。本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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