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高轨通信广播卫星,能够为客户提供卫星运营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
广播电视 、 卫星传输服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03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范围详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0日);通信广播卫星系统的开发、管理;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开发;与上述卫星业务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名称 | 2022-09-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限(元) | 4.25亿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限(元) | 4.05亿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下限(%) | 17.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上限(%) | 23.0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上限(%) | 4.0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下限(%) | 3.00 |
营业收入(元) | 19.00亿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印尼电信 |
2.35亿 | 8.71% |
中央电视台 |
1.64亿 | 6.09% |
中国移动 |
1.56亿 | 5.77% |
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9587.74万 | 3.56% |
字节跳动有限公司 |
8380.52万 | 3.1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 |
8.44亿 | 60.73% |
特定供应商A |
6747.62万 | 4.86% |
LAO ASIA PACIFIC SAT |
2192.03万 | 1.58% |
Intelsat Global Serv |
1792.13万 | 1.2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694.56万 | 1.22%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印尼电信 |
2.35亿 | 8.98% |
中央电视台 |
1.59亿 | 6.07% |
中国移动 |
1.48亿 | 5.66%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1.02亿 | 3.88% |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
8271.09万 | 3.1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航天科技及下属单位 |
14.00亿 | 53.78% |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
2.83亿 | 10.8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9亿 | 4.97% |
特定供应商A |
1.17亿 | 4.49%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万 | 1.8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PT TELEKOMUNIKASIIND |
8087.38万 | 6.52% |
中央电视台 |
7672.26万 | 6.18%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6306.49万 | 5.08%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5130.32万 | 4.14% |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
4068.85万 | 3.28%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4.94亿 | 39.00% |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
2.83亿 | 22.32% |
特定供应商 |
1.15亿 | 9.08%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8168.55万 | 6.45%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万 | 3.71%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央电视台 |
1.62亿 | 6.55%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1.28亿 | 5.17% |
PT TELEKOMUNIKASIIND |
1.18亿 | 4.78% |
PT MULTIMEDIANUSANTA |
1.14亿 | 4.59%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1.02亿 | 4.1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14.06亿 | 60.63%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7448.00万 | 3.2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884.83万 | 1.24% |
TELESAT CANADA |
1050.26万 | 0.45% |
FRIENDLY ISLANDS SAT |
920.99万 | 0.4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央电视台 |
1.66亿 | 6.94%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1.27亿 | 5.32% |
PT MULTIMEDIANUSANTA |
1.23亿 | 5.14%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1.02亿 | 4.25% |
PT TELEKOMUNIKASIIND |
7459.38万 | 3.1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10.08亿 | 40.74%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75亿 | 7.08%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805.85万 | 1.13% |
西安星展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
1116.27万 | 0.45% |
TELESAT CANADA |
1092.09万 | 0.44%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中国卫通运营管理高轨通信广播卫星,能够为客户提供卫星运营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主要业务流程覆盖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卫星项目建设;卫星测控管理;业务运行管理等。 公司拥有体系完备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频率轨道资源和地面站网资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是我国拥有自主可控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公司广播通信服务覆盖中国全疆域、周边及“一带一路”主要区域。“...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中国卫通运营管理高轨通信广播卫星,能够为客户提供卫星运营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主要业务流程覆盖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卫星项目建设;卫星测控管理;业务运行管理等。
公司拥有体系完备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频率轨道资源和地面站网资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是我国拥有自主可控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公司广播通信服务覆盖中国全疆域、周边及“一带一路”主要区域。“海星通”全球网服务覆盖范围全球超过95%的海上航线,Ka高通量卫星覆盖中国全境及周边区域,能够为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航空、航海、应急、能源、林草等行业及普遍服务用户提供高速的专网通信和卫星互联网接入等服务,为边远地区提供安全可靠、无缝覆盖的信息传输手段。公司着力打造海洋、航空等行业应用平台,推动航天特色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发展。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信卫星运营服务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卫星通信运营服务主要是为用户提供音视频广播与数据传输服务。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打通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卫星互联网作为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将在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创造更大价值。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市出台了多项政策重点扶持以卫星互联网为引领的航天技术企业集群建设发展,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产业链,培育了一批典型企业。针对卫星通信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和新特征,国家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政策标准,服务和引导产业合理有序发展。202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动中通地球站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满足了当前高轨卫星动中通地球站用频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加方便动中通地球站在船舶、航空器等空间狭小的移动平台上使用,进一步促进了高轨卫星通信在机载、船载、车载等领域的应用创新与发展。
随着中星19号、26号等高通量卫星的发射,公司逐步建成了覆盖国土全境及“一带一路”部分重点地区的高轨高通量卫星通信网。卫星通信系统和终端日益成熟,卫星通信产品型谱更加丰富,高轨卫星互联网应用正在迈入新阶段。卫星通信领域相关企业在卫星通信系统软硬件研发,系统创新应用等方面能力逐步增强。在新发展阶段,高轨卫星互联网将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与应用模式,解决行业用户、大众用户网络接入和各类信息增值服务需要,赋能社会生产、生活、治理数智化转型。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践行责任使命,推进转型发展,奋力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大市场体系,强化大市场统筹和平台化营销能力,推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6亿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9.14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52.41亿元,资产负债率15.02%。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1.跟踪重点用户需求,巩固卫星运营服务
公司运营管理多颗广播电视专用卫星,为广播电视安全传输提供坚实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的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工作,保障春节、两会等各项重大活动安全播出。公司紧密跟踪重点用户需求,不断拓展境内广电市场,持续推动多地区高清业务上星,助力国家广电总局发展高清、超高清电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境外市场,新增向印尼第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基站接入服务,首次为中东国际主流豪华邮轮提供海事服务。推广中星26号高通量卫星在海外市场应用,提升国际市场渠道拓展能力。
2.挖掘行业应用场景,深耕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
着力推进高通量卫星网络及设备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开拓,强化典型行业论证,推进新模式、新应用的落地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和科研项目等手段,提炼核心产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化行业解决方案,推进集成项目的交付及推广,为实现全面行业应用奠定基础。
在能源行业领域,联合用户相关方开展试点示范、方案论证等工作,持续推进高通量卫星网络运营模式;在电信行业领域,推动与地面运营商的深度合作,统筹推进重点地区的合作模式,积极做好部委与地方管局的演示工作。在应急行业领域,推动行业规范制定,将高通量卫星定位为应急救援时重要通信手段。在2023年汛期,公司快速调配卫星资源,组织应急保障队伍赶赴京冀黑等多省,有力地支援了抗洪救灾通信保障,打通防汛应急的通信保障线、指挥线,为基站恢复、村村畅通提供了可靠链路和有效的保障。在林草行业领域,推动高通量卫星纳入林草《空天地一体化森林防火监测》行业标准建设,助力武夷山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等国家公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防火监测和通信覆盖试点建设,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综合信息服务
中国卫通全资子公司鑫诺公司致力打造有特色的“网络、平台、端系统”的核心竞争力,能力建设与产品开发同步推进,平台活跃用户数量及收入增长。报告期内,“全球网”宽带卫星通信网络新增南美区域覆盖,完成南美关口站及资源的开通,补充了东南太平洋区域的覆盖,提升了全球网络服务能力。在网船舶数量持续增长,2023年上半年,总在网船只数量突破8700艘。加强“海星通”船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建立平台运营指标体系,促进服务产品开发,丰富服务产品种类。推进船载终端的设计研发,提升对网络和平台的支撑能力,便捷用户高效使用网络及接入平台。
报告期内,机载Ka高通量卫星综合信息服务业务取得进展,与四川航空合作完成15架窄体机ka网络部署改装,航空互联网服务产品覆盖出行人数约70万人次。进一步推进与中国国航的航空互联网项目,支撑国航完成验证飞机的试飞并获批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STC适航认证。积极推动服务和运营商业模式落地,持续完善产品体系,加强平台新媒体内容服务生态;举办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活动,加强市场开发,拓展潜在客户。
三、风险因素
1.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高通量卫星陆续投入使用,受市场培育期、全球经济形势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市场开拓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国际市场卫星资源增加,竞争加剧,导致境外市场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公司面临境外市场开拓的风险。
2.境外经营风险
拓展境外业务时,公司将受到双边贸易关系、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差异、经营环境差异、市场竞争、境外落地权限制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或未申请到落地权,将会对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卫星在轨运行出现重大故障风险
公司在轨卫星长期运行,加上空间环境的影响,可能造成卫星在轨故障的概率增加,公司对于卫星在轨运行均购买了商业保险,因此,卫星在轨运行出现重大故障不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卫星在轨出现重大故障可能导致业务受到一定影响或星上原有客户流失,公司已经建立了由多颗卫星组成的通信广播卫星体系,可以有效分散卫星在轨出现重大故障造成的风险。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专业的资质认证
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对于通信卫星运营商而言,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对获取项目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公司拥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以及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经营资质。严格的资质认定提高了行业新进者的门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竞争程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得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二)优质的通信卫星资源
作为亚洲第二大、世界第六大固定通信卫星运营商,中国卫通拥有优质的通信广播卫星资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卫星转发器资源涵盖C频段、Ku频段以及Ka频段等。
(三)丰富的频率轨道资源
作为维护我国空间业务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权益“国家队”,中国卫通持续开展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国际规则制修订及技术兼容性研究,频率资源应用地位明显提高,资源储备在资料数量、申报频段、业务类型等方面显著增强。此外,中国卫通不断寻求对外合作机会,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拓展了多颗通信广播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使用权益。
(四)高品质的空间段运营服务能力
中国卫通已经构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可靠的测控系统、优秀的专业化团队、卓越的系统集成和7X24小时全天候高品质服务能力,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稳定的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
(五)“1+3+N+1”平台服务能力
中国卫通坚持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道路,大力推动由基于星地一体化仿真验证平台的数字化营销平台、多星统一测控平台、大波束卫星综合服务平台和电信级宽带卫星基础运营平台构成的“1+3”基础平台,以及海洋、航空等“N”个行业应用平台建设,推动业务数字化和管理信息化能力双提升,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六)不断提升的创新研发能力
中国卫通坚持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构建了创新体系,围绕全链路核心竞争力,发布了产品体系和技术体系。以“中国卫通创新研究院”为技术总体单位,充分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大力推动系统创新,增强技术攻关能力,形成了一批软硬件成果及知识产权。
(七)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合作关系
中国卫通多年从事通信广播卫星运营服务,凭借高品质、专业化、海陆空天全覆盖的天地一体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取得了市场先发优势。目前已在广电、航空、航海、能源、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林牧渔、应急、电信、教育等领域,为广电相关单位、电信运营商、政府部门、国防单位等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天地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安全可靠的卫星通信保障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品牌形象。
(八)突出的人才优势
中国卫通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引进985、211院校毕业生和高层次成熟人才,着力打造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和运营保障核心人才队伍。公司经过多年的培养、积淀,拥有一批在卫星通信领域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人才;具有在国际电联组织、卫星通信、空间法学会等协会担当重任的知名专家;培养造就了会管理、执行力强的经营管理队伍,创新强、能攻关的技术研发队伍,业务精、市场熟的市场开拓队伍,技术优、作风硬的运营保障队伍,为打造世界一流卫星通信产业龙头企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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