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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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1 | 可转债 | 2020-07-23 | 44.77亿 | 2020-12-31 | 0.00 | 100% |
| 2018-11-19 | 首发A股 | 2018-12-18 | 11.22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6-09-0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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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南京市国资委拟以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依据,将持有的城建集团、交通集团、东南集团100%股权及创投集团66.67%股权向南京市国资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城建集团、创投集团将分别成为南京市国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鉴于城建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公用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66,859,647股股份(持股比例46.46%)、全资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88,195股股份(持股比例0.12%),创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3,731,000股股份(持股比例7.61%),增资完成后,南京市国资集团将间接控制公司54.19%股权,从而构成对公司的间接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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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8-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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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卖方: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交易概述: 南京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东南集团100%股权,作为资本金注入至南京市国资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京市国资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紫金集团控制紫金银行8.96%股权,东南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西国资控股”)控制紫金银行2.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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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8-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受让方: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4-06-04 | 交易金额:14664.84 万元 | 转让比例:1.54 % |
| 出让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系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前后本行国有权益不因此减少,未使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6-05-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金融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6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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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4-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存款,贷款,金融服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一)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用于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等。(二)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用于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三)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用于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四)存款和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用于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活期存款业务,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本行利益转移的事项。 2025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60424:披露实际发生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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