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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威高血净有限设立情况
(1)概况
发行人的前身威高血净有限设立于2004年12月,由威高股份、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威高股份以货币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为70.00%;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以货币和实物出资合计150万元,持股比例合计为30.00%。
(2)验资与评估
①实物资产评估
2004年10月,威海启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威启会评报字[2004]第59号《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4年...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威高血净有限设立情况
(1)概况
发行人的前身威高血净有限设立于2004年12月,由威高股份、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威高股份以货币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为70.00%;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以货币和实物出资合计150万元,持股比例合计为30.00%。
(2)验资与评估
①实物资产评估
2004年10月,威海启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威启会评报字[2004]第59号《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4年10月19日为评估基准日,主要采用重置资本法,对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拟用于出资的医疗专用生产机械进行评估。经评估,夏列波委估的4台套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2.57万元,仇德文委估的5台套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2.52万元,林初忠委估的7台套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2.51万元,陈长顺委估的3台套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32.50万元。
②验资
2004年10月,威高股份、夏列波、仇德文、林初忠、陈长顺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威高血净有限;威高股份以现金出资350万元,夏列波以现金及设备出资37.50万元,仇德文以现金及设备出资37.50万元,林初忠以现金及设备出资37.50万元,陈长顺以现金及设备出资37.50万元。
2004年11月,威海启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威启会验字(2004)第1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1月9日,威高血净有限(筹)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
(3)工商设立登记
2004年12月,威高血净有限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1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12060号《审计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7月31日,威高血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98,250.17万元。
2020年11月,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299号《威海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威海威高血液净化制品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威高血净有限净资产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366,666.40万元。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20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按照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孰低的原则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值为298,250.17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29,907.00万元,即29,907.00万股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其余268,343.17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威高血净有限全体股东签订《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将威高血净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98,250.17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29,907.00万元,即29,907.00万股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其余268,343.17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2022年5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253号《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0日,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合计29,907.00万元,均系以威高血净有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29,90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概况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
(1)报告期初,威高血净有限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初,威高血净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9,398.00万元。
(2)2020年1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9年11月,威高血净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9,398.00万元增加至29,90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509.00万元全部由威高集团以货币130,000.00万元认购,其中10,509.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相关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1月,威高血净有限股东签署新公司章程。
2020年1月,威高血净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2020年3月,威海朗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0)威朗普外验字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2月24日,威高血净有限收到威高集团缴纳新增投资款130,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509.00万元。
(3)2020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年10月,威高血净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陈林将对应2,686.3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威高集团;上海威科将对应2,580.0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威高集团。2020年10月,陈林、上海威科分别与威高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林以35,928.71万元转让2,686.3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给威高集团;上海威科以34,506.97万元转让2,58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给威高集团。
2020年10月,威高血净有限股东签署新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一次股权代持情形,系2012年4月,由上海威科作为名义收购方购买夏列波所持2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份并代威高集团持有。该代持情形已于本次上海威科将全部威高血净有限股权(包括替威高集团代持的2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威高集团予以解除,相关代持及解除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5)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以公司现有股本29,907.00万股为基数,按照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共计转增5,093.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5,000.00万股。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0年12月,威高血净就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2022年5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28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12月27日,威高血净已将资本公积5,093.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6)2022年3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2年3月,威高血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注册资本由35,000.00万元增加到37,025.4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25.47万元全部由下列各方出资认购,其中2,025.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相关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威高集团同时向上述各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302.63万股股份。
2022年3月,威高血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2年3月,各方就上述增资、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投资协议》。
2022年3月,威高血净就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2022年6月,安永华明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753482_J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2年4月25日,威高血净已收到上述11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25.47万元。
(7)2022年4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2年4月,威高血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威高集团向上海建腾、诸暨东证、济南辉石转让威高血净657.87万股股份。
2022年4月,威高血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2年4月,威高血净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已于2023年2月2日出具《证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69746944L),该公司的对外贸易符合相关对外贸易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公司的历次变更登记均依据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符合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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