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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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8 | 可转债 | 2018-07-20 | 1.92亿 | 2023-06-30 | 1.81亿 | 15.54% |
| 2015-05-11 | 首发A股 | 2015-05-19 | 2.17亿 | 2019-12-31 | 0.00 | 65.29% |
| 公告日期:2026-04-02 | 交易金额:10.9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50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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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胡涛,万红娟,傅黎明,陈荣,邹永刚,邓新正,YANG WENMING,杨乐,刘金高,朱雄,张翔 | ||
| 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受让胡涛、万红娟持有的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支付现金受让胡涛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预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从而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最终能取得的表决权比例待各方达成正式协议后方可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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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2-31 | 交易金额:4165.4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安徽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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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及上海洛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洛顿”)合计持有的阿法硅新能源共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阿法硅”)51%股权,交易对价为4165.4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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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3-20 | 交易金额:7802.1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奇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奇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瑞泰智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4541.56万元。 20250426:股东大会通过 20260304: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7802.14万元。 202603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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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3-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解散清算合伙企业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帝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丽水丽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威帝”)参与投资设立的丽水丽威久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丽威”)因已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自律规则规定,根据《丽水丽威久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13.1条的约定,符合自动解散的情况。因丽水丽威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有川谷”)提议,公司拟对丽水丽威实施解散清算。 202603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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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30 | 原始质押股数:3328.913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陈振华 | ||
| 质权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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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陈振华将其持有的3328.9138万股股份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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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09-30 | 本次解押股数:3328.913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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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陈振华于2020年09月28日将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28.913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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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1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9至 2018-10-11 |
| 出质人:陈庆华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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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陈庆华先生于2017年4月11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将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初始交易日2017年4月11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2月2日,陈庆华先生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将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质押给海通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2018年2月2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6月19日,陈庆华先生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质押给海通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2018年6月19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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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3 | 本次解押股数:5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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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陈庆华于2018年10月1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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