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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系由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8,167.41万元为基础,按1:0.409折为11,52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1日,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1,520万元。公司出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8号)。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永杰控股、中国香港超卓、杭州荣旺、杭州创东方、苏州创东方、苏州瑞璟、杭州望汇等7家机构。
(二)主要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查看全部▼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系由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8,167.41万元为基础,按1:0.409折为11,52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1日,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1,520万元。公司出资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8号)。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永杰控股、中国香港超卓、杭州荣旺、杭州创东方、苏州创东方、苏州瑞璟、杭州望汇等7家机构。
(二)主要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一、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永杰控股和中国香港超卓。其中,永杰控股在股份公司变更设立前,除拥有本公司股权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在此期间,中国香港超卓还投资持有浙江金能硅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生变化。
在股份公司变更设立前后,上述两家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和股权管理。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主要从事的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东南铝业整体变更设立,原东南铝业的资产和负债全部由公司承继。公司变更设立前后均主要从事铝板带箔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拥有与开展相应业务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在内的完整的资产体系,公司在变更前后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公司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
公司由东南铝业整体变更设立,变更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变化。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铝板带箔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发起人为永杰控股和中国香港超卓,其主要业务均为实业投资和股权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在业务上完全独立,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设立后,原东南铝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承继。截至报告期末,东南铝业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车辆、专利、商标等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演变情况
1、浙江东南铝业有限公司设立
本公司的前身——东南铝业是经2003年8月14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中外合资浙江东南铝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设立浙江东南铝业有限公司的批复》(萧开发管招字(2003)182号)和同年8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资杭字[2003]03075号)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年8月29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各期出资已由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验,并分别于2003年11月19日、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20日和2006年8月25日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东南铝业设立时赵伟平代沈建国持有中国香港超卓10%股权,相关代持目前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2001年1月中国香港超卓设立时,其股本结构为:王旭曙持有中国香港超卓9,000股,持股比例为90%,中国香港居民赵伟平持有中国香港超卓1,000股,持股比例为10%。中国香港超卓设立时1,000股普通股系股东赵伟平受沈建国委托持有,代持原因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建国对当时中国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向境内投资的中国香港企业股东须为中国香港居民方可被境内主管部门认定为“境外合营方”,故安排了赵伟平代其持股中国香港超卓。赵伟平系中国香港超卓设立时商业登记/股东名册上的名义股东,其以委托持股人沈建国的名义向中国香港超卓出资,对该等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处置权。
(2)为还原中国香港超卓真实股权结构,2010年10月19日,赵伟平与沈建国签订《股份转让书》,赵伟平将其代为持有的中国香港超卓1,000股普通股转让给沈建国,并解除委托持股安排,该次股权转让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均系真实、有效的。解除股权代持后,中国香港超卓的股权结构还原为真实出资结构,即:王旭曙持有中国香港超卓9000股,持股比例为90%,沈建国持有中国香港超卓1,000股,持股比例为10%。自2010年10月解除股权代持至目前,中国香港超卓的股权比例未发生过变动。
东南铝业设立时的股权代持及解除股权代持系股权代持双方的自愿行为,股权代持双方均已书面确认已解除代持,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东南铝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9月8日,东南铝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原股东钱玉花和中国香港超卓将其所持有的东南铝业全部股权,按照出资额转让给东南集团(BVI)。
2006年9月26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东南铝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萧开招发(2006)185号),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6年12月4日,东南铝业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03]03075号)。
2007年1月11日,东南铝业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企独浙杭总字第007705号),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3、东南铝业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22日,东南集团(BVI)股东作出决定,将其所持有的东南铝业全部股权,按照出资额转让给永杰控股和中国香港超卓。
2010年11月22日,东南集团(BVI)分别与永杰控股、中国香港超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南集团(BVI)按照出资额向永杰控股、中国香港超卓各转让东南铝业70%和30%的股权。
2010年11月24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关于同意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章程变更事项的批复》(萧开招发[2010]345号),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0年11月29日,东南铝业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11月30日,东南铝业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4、东南铝业增资
2011年7月22日,东南铝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杭州荣旺等5家机构以货币资金对东南铝业增资139.28万美元,注册资本由980万美元增至1,119.28万美元。
2011年7月22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关于同意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萧开招发[2011]151号),批准了上述增资事宜。
2011年7月25日,东南铝业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7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04号)。
2011年7月28日,东南铝业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二)东南铝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年8月24日,东南铝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2011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东南铝业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东南铝业截至2011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281,674,121.21元折合股本11,520万元,余额166,474,121.2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8月24日,东南铝业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1年8月25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同意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萧开管招发(2011)214号),批准东南铝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6日,东南铝业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8月23日,坤元评估出具《东南铝业(中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331号)。
2011年9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8号)。
2011年9月2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权变动情况
1、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五岳增加股本4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20万元增至12,000万元。
2011年9月22日,公司及其原股东与苏州五岳签订增资协议,约定苏州五岳增资3,750万元,其中480万元计入股本,3,2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9月23日,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出具《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萧开招发[2011]334号)批准本次增资。
2011年9月23日,公司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9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11号)。
2011年9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苏州五岳本次向永杰新材增资3,750万元,其中1,875万元系代中山五岳向永杰新材增资,股权代持原因系中山五岳与苏州五岳同为受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为简化投资手续,故仅安排其中一家进行投资。苏州五岳与中山五岳之间就本次股权代持于2011年9月21日签署了委托投资协议。中山五岳已于2011年9月26日将1,875万元汇至苏州五岳指定银行账户。本次苏州五岳代为中山五岳向永杰新材增资1,875万元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五岳将其持有的240万股股权转让给中山五岳。同月,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五岳将其持有的240万股股权以1,8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山五岳。
2011年9月苏州五岳代中山五岳向永杰新材投资1,8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原因系为解除该等股权代持关系,还原为中山五岳真实持有永杰新材相关股权。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除股权代持而进行,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代持已解除。
3、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香港超卓将其持有的3,025.9457万股股权转让给沈建国,转让价格为2.10元/股;杭州荣旺将其持有的665.6003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林峰320.0002万股、毛佳枫281.6001万股、茹小牛64万股,转让价格均为7.81元/股;同时,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1)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股本1,072.00万股,其中长兴国悦400.00万股、济南锐杰368.00万股、温州禾草240.00万股、崔岭64.00万股,增资价格均为12.5元/股。
2021年10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2号)。
(2)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8月25日,苏州创东方与蔡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639,999股股份转让给蔡健,转让价格为11.50元/股,合计金额7,359,988.50元。
2021年8月26日,苏州创东方与许逸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640,000股股份转让给许逸帆,转让价格为11.50元/股,合计金额7,360,000.00元。
上述转让完成后,苏州创东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2021年9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5、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股本1,680.00万股,其中前海投资960.00万股、中原前海400.00万股、齐鲁前海240.00万股、许逸帆80.00万股,增资价格均为12.5元/股。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2021年10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3号)。
本次增资完成后,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51732691F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9,672.00万元,股份总数19,67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58,149,62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8,570,371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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