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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发展

i问董秘
企业号

603284

详细情况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安徽省
英文名称: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轻工制造 — 造纸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linpingzhiye.com
主营业务: 包装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瓦楞纸 、箱板纸
控股股东: 李建设 (持有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91%)
实际控制人: 李建设 (持有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91%)
最终控制人: 李建设 (持有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3.91%)
董事长: 李建设 董  秘: 王善彬 法人代表: 李建设
总 经 理: 李建设 注册资金: 7541.48万元 员工人数: 958
电  话: 86-0557-2201209;86-0557-2201210 传  真: 86-0557-2201155 邮 编: 235200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北城村
公司简介: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包装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瓦楞纸、箱板纸。公司成立至今,先后多次获得了“安徽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企业”、“安徽省民营企业税收贡献50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等荣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27项专利,并参与起草1项行业内国家标准。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安徽省绿色低碳造纸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并荣获2019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等称号,2023年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李建设 董事长,董事
4800万
19.69万(估)
2 徐辉 董事
--
11万(估)
3 李培凯 董事
--
9.992万(估)
4 何海波 董事
--
18.98万(估)
5 魏飞 董事
--
2.994万(估)
6 孙影影 职工董事
--
3017(估)
7 李长云 独立董事
--
--
8 陈务平 独立董事
--
--
9 许家武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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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01-24 发行数量:1885.37万股 发行价格:37.88元
上市日期:2026-02-10 发行市盈率:18.6900倍 预计募资:12亿元
首日开盘价:63.11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7.14亿元
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林平有限成立于2002年1月。
  2002年1月21日,卢永、何海平签署《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设立林平有限。
  2002年1月21日,萧县现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萧现设验字(2002)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1月21日止,林平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8.6万元,出资方式均为实物出资,其中,卢永以实物出资30.6万元、何海平以实物出资20万元。
  2002年1月24日,林平有限取得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8万元。 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林平有限成立于2002年1月。
  2002年1月21日,卢永、何海平签署《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章程》,决定共同设立林平有限。
  2002年1月21日,萧县现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萧现设验字(2002)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1月21日止,林平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8.6万元,出资方式均为实物出资,其中,卢永以实物出资30.6万元、何海平以实物出资20万元。
  2002年1月24日,林平有限取得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8万元。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林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审字[2021]210Z018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8月31日林平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5,394,068.48元。
  2021年11月20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大学评估评报字[2021]960063号《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涉及的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8月31日林平有限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0,076.01万元。
  2021年11月23日,林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将林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1年8月31日林平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385,394,068.48元按7.7079:1比例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扣除股本后的余额335,394,068.48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签署《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1年12月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审字[2021]210Z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2月1日止,发行人(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21年12月2日,宿州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信用代码为913413227349728611的《营业执照》。
  (三)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注册资本为5,656.11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关于历史沿革的瑕疵情况
  1、股权代持问题
  (1)股权代持的形成
  林平有限设立时,实际系由李建设与何海平夫妇共同发起设立。李建设委托卢永代其持有公司51.72%的股权,对应30万元出资额。代持双方签署书面代持协议,并由李建设实际出资。
  代持原因及背景:考虑到创业初期实际出资人李建设因拓展业务需要,需频繁出差,因此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满足当时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要求,李建设委托卢永代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2)股权代持的演变及解除
  在李建设委托卢永代持股权期间,其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2005年4月,卢永根据李建设安排将其持有的30万元出资额零对价转让给何海平,何海平与李建设系夫妻关系。本次转让的原因和背景系因林平有限完善和规范股权结构,将股权代持进行还原。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后,卢永不再持有林平有限的股权,卢永与李建设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解除了代持关系。
  (3)取得的确认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林平有限设立时至2005年4月解除股权代持期间涉及的代持股东及实际股东对各自认缴出资额、代持股份的数额及实际出资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中介机构对代持股东卢永进行访谈并获取了访谈记录和确认函。依据各方签署的访谈记录、出具的确认函,各方未因上述股权代持及还原事宜发生过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纠纷;股权代持还原完成后,发行人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4)合法合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2020修正)》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
  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之规定,上述股权代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之情形。因此,林平有限设立时李建设委托卢永代持股权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23年3月3日,萧县市监局出具证明,证明林平有限系由李建设与何海平夫妇共同发起设立,卢永系代李建设持有林平有限的股权,该代持已于2005年4月解除。李建设历史上存在的委托卢永代持林平有限股权的情形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萧县市监局不会就此给予股东及公司处罚。
  2、实物出资程序的瑕疵
  除上述股权代持问题外,公司的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实物出资程序瑕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瑕疵已得到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林平有限实物出资的程序瑕疵
  公司2002年1月设立和2005年4月第二次增资中用于出资的实物均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2022年11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李建设以现金置换实物资产出资的议案》,决定由李建设以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置换历史上股东的实物出资。2022年12月,李建设将与实物出资部分等值的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分红用于置换历史上的实物出资。
  2025年5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974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货币置换予以确认,验证公司已出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至此,上述实物出资程序瑕疵已得到规范。
  (2)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2002年1月设立和2005年4月第二次增资中用于出资的实物未履行评估作价程序,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针对股东实物出资作出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的规定。
  林平有限的设立及历次增资的出资结果已经当时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实物出资在当时已履行了验资程序,并经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且针对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实物出资程序瑕疵,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李建设以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等额置换李建设、何海平对发行人的实物出资。
  就上述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的实物出资程序瑕疵,李建设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因历史上实物出资瑕疵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该等损失将由李建设承担。
  2023年3月3日,萧县市监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本次出资置换合法合规;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均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备案,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合法有效,注册资本均已实缴,股权清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设立时实物资产出资未经评估事宜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9-30
参股或控股公司:2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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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包装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的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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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73% 未披露 3009.29万 未披露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