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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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02 | 首发A股 | 2017-06-01 | 5.57亿 | 2024-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1-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马集团有限公司6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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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盛桂英 | ||
| 卖方:吴良行 |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中马集团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为吴良行先生持有中马集团58.75%股权,盛桂英女士持有中马集团36.75%股权,蒋少一持有中马集团3%股权,吴虹霏持有中马集团0.75%股权,吴秉鸿持有中马集团0.75%股权。此外,按照吴良行先生、盛桂英女士与蒋少一女士、吴泓洁女士、吴秉鸿、吴虹霏已签署之《协议书》(即吴江先生遗产继承协议书,下同),在吴江先生遗产继承并完成调剂后,吴良行先生将最终获得中马集团61%股权、盛桂英女士将最终获得中马集团39%股权。属于吴良行先生遗产的范围为中马集团50%股权(即吴良行先生和盛桂英女士合计持有中马集团股权的一半)。按照吴良行先生的遗嘱,该等股权全部由盛桂英女士继承。继承完成后,盛桂英女士持有100%中马集团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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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3.1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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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盛桂英,蒋少一,吴秉鸿,吴虹霏,吴良行 | ||
| 卖方:吴江 | ||
| 交易概述: 根据《协议书》,吴江先生逝世前,其持有公司980万股股份,其中490万股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蒋少一女士取得该等490万股股份后,对于剩余的公司490万股股份,由吴秉鸿、吴虹霏、吴良行、盛桂英四位继承人按均等比1/4例继承,蒋少一女士和吴泓洁女士放弃继承。即吴秉鸿继承122.5万股,吴虹霏继承122.5万股,吴良行先生继承122.5万股,盛桂英先生继承122.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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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1.00 % |
| 出让方:吴良行 | 交易标的:中马集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盛桂英 |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盛桂英女士、蒋少一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本次收购后,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 ||
| 公告日期:2025-01-2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18 % |
| 出让方:吴江 | 交易标的: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盛桂英,蒋少一,吴秉鸿,吴虹霏,吴良行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吴良行先生、蒋少一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吴良行先生、蒋少一女士已就保证公司独立性出具了相应的承诺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吴良行先生、蒋少一女士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相应的承诺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吴良行先生、蒋少一女士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了相应的承诺函。如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2025-04-03 | 交易金额:470.1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温岭市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温岭市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900万元。 20250403: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470.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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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03 |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温岭市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温岭市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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