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生产、蒸汽供热等业务。
电力销售、热力销售、垃圾处理
电力销售 、 热力销售 、 垃圾处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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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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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8.04万 | 24.85% |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 |
1582.03万 | 17.80% |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820.41万 | 9.23%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6.12万 | 6.48% |
宁波锦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71.09万 | 5.3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78.46万 | 26.34% |
| 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 |
6545.97万 | 21.88% |
|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与余姚市财政局 |
3140.47万 | 10.50% |
| 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 |
1126.69万 | 3.77% |
| 宁波锦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102.21万 | 3.6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78.46万 | 30.37%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6545.97万 | 25.24% |
| 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 |
1125.44万 | 4.34% |
| 宁波锦莱化工有限公司 |
1097.27万 | 4.23% |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1.22万 | 3.4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97.61万 | 27.31%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4352.43万 | 16.51% |
| 余姚市财政局 |
3075.18万 | 11.67% |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9.40万 | 4.40% |
| 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 |
1086.38万 | 4.1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97.61万 | 31.76%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4352.43万 | 19.20% |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5.83万 | 4.88% |
| 余姚市五星金属电镀有限公司 |
1086.38万 | 4.79% |
| 宁波锦莱化工有限公司 |
881.32万 | 3.8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378.57万 | 29.21%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3853.86万 | 15.26% |
| 余姚市财政局 |
2762.28万 | 10.94% |
| 宁波锦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210.00万 | 4.79% |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7.72万 | 4.5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378.57万 | 33.06%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
3853.86万 | 17.27% |
| 宁波锦莱化工有限公司 |
1206.40万 | 5.41% |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40.52万 | 5.11% |
|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
1055.78万 | 4.73%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一)电力市场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电力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双碳”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安全保障为首要任务,加快构建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推动重塑能源供需格局,推进形成消费侧转型合力,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电力市场体系设计的方向应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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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一)电力市场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电力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双碳”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安全保障为首要任务,加快构建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推动重塑能源供需格局,推进形成消费侧转型合力,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电力市场体系设计的方向应进一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需要,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我国未来5-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2026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对各省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评价考核,碳排放已从“软倡导”变为“硬约束”,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制度性压力。在此背景下,2026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5.0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电力需求持续旺盛。国家能源局预计2026年全国最大电力负荷在15.75—16亿千瓦区间,火电的顶峰和调节价值进一步凸显。
2026年上半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40亿千瓦,规模远超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稳步增长,新型电网建设持续加快,电网、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等领域成为主要投资增长点,同比分别增长13.5%、21.8%、74.3%,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截至6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达到19.5亿千瓦,较上年同期增长16.8%。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保持增长,约占全部发电量的四成,高于同期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合计用电量,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总量突破1.2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四分之一。同时,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年前6个月,我国煤电发电量为2.5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比重降至49.7%,半年发电量占比首次低于50%,是长期以来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替代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取得新的突破。
(二)推动热电联产行业节能清洁化效能
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当中。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可再生能源电力随机性、波动性影响,煤电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作用。
2026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落实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推动煤电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应改尽改,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冬季集中供暖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因地制宜实施热电解耦改造,改造后机组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在我国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双向并行的发展格局下,热电联产凭借技术成熟、能效突出、供能稳定、适配性强的核心优势,成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关键纽带,在现代能源体系中具备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热电联产行业将持续立足“双碳”战略与能源转型大局,严格落实节能降碳改造各项要求,持续深挖机组能效潜力、提升电网调峰适配能力、拓展新能源融合应用场景。通过常态化技术升级与精细化运营优化,持续释放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效能。
(三)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双碳”战略下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体来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与垃圾焚烧相关的内容,2024年12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出了5方面重点治理任务,包括:严格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准入、高质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垃圾焚烧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协同开展减污降碳、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飞灰零填埋。
2026年1月4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随着“双碳”战略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超低排放与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垃圾焚烧行业发展的“双轮驱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提出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45亿吨的目标,垃圾焚烧行业将在更高环保标准与更强资源循环要求下,加速从“无害化处置”向“能源化+资源化”双擎驱动转型,真正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规划
我国在全球双碳和能源转型的背景下,践行“双碳”战略,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外贸出口、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力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新成效。2025年12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推进绿色微电网建设,明确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有序推进重大水电项目,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等。
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构建起“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的全新格局。该办法自是在能源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顶层制度设计
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2026年上半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每用10度电就有近4度是绿电,我国成为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
在多重政策体系的统筹引领下,我国绿色可再生能源正走出一条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并行的发展道路。从法律法规夯实制度根基,到电价机制、消纳责任、微电网建设等配套政策落地实施,再到“十五五”规划明确中长期量化发展指标,政策链条已经实现从顶层设计到实操落地的完整闭环。当前,绿电占比持续攀升,风电光伏装机规模持续扩张,跨行业融合应用不断拓展,既有力保障了国内能源安全,持续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也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壮大,巩固了我国在全球新能源产业的竞争优势。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充分利用园区地域及技术优势,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在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公司坚守稳健经营、提质增效、合规发展的核心主线,统筹安全管控、生产运营、技术创新、客户服务、公司治理及人才文化建设六大核心板块工作,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落地,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57.55万元,同比增加5.4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721.12万元,同比下降1.0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8.50万元,同比下降92.90%;扣非后净利润6,239.761万元,同比上升23.97%,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142,401.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8,014.6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末下降7.36%、6.67%;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92.31%。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系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系垃圾处置收入的增加和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导致。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强化安全管控,夯实运营根基
安全永远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严格照着《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把安全合规放在第一位,搭起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防护网。报告期内,公司安环中心紧扣安全生产、5S现场管理、应急管控、职业健康及厂区运维等核心职责,压实全员安全责任,抓实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现场环境提质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监管整改及外包安全管控。期间,公司安环中心累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45份,组织各类安全专项培训、外包入场培训共计11场,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员安全防控能力。同时按计划完成专项应急演练,夯实厂区应急处置能力。常态化推进5S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设备除锈翻新、涂刷安全警示漆,有效优化现场作业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安全及5S隐患整改完成率100%,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安全、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厂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2、统筹生产运营,聚力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推进生产运营全链条协同管理,聚焦稳产能、提效能、降成本、促绿色转型,整体生产经营运行平稳有序。生产运维上,公司持续开展设备技改升级,优化生产模式与机组运行负荷,严格把控设备运行参数,常态化落实设备运维、大修工作,并通过周期性生产数据对比分析、开展除焦剂配比试验、优化空压机及循环水泵运行策略等全面提升生产运行效率。
环保管控上,公司严守环保合规底线,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精准调节环保药剂投加量,保障脱硝、脱酸系统稳定运行,常态化维护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等环保设备,顺利通过多轮环保检查,实现三废排放指标持续达标。同时,公司兼顾环保合规与成本管控,严控环保耗材消耗。依托设备升级及精细化运维,公司蒸汽供应稳定可靠,充分保障下游企业用热需求,有效压降生产运营成本,实现了提质增效、绿色节能的良好发展局面。
3、深化技术改造,筑牢环保效益双基
公司坚持将技术改造作为稳定生产、提升效益、落实环保管控要求的重要抓手。报告期内,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一期通过工艺调整与整改优化实现产能提升,二期扩容改造已顺利投运,全面达成飞灰零填埋目标,持续推进飞灰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同步拓宽营收渠道、增加经营收益。公司有序推进污泥处置项目前期备案、环评等工作和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申报认定的资料归集与整理工作,落地实施受热面改造、水力吹灰改造、水冷灰斗改造等多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系列技改落地后,有效提升装置实际产能,延长垃圾焚烧炉连续稳定运行时长与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环保辅料利用效率,持续推动生产运营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同时有效削减设备维修成本,消减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实现节能环保与降本增效双向收益。
4、提升服务品质,保障客户需求
服务是营销的生命线,客户是发展的源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提高服务品质,保障客户需求”的工作理念,将服务意识贯穿于蒸汽销售、管网运维、垃圾调度协调及对外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及部分热用户用汽量波动的不利形势,部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升级为抓手,着力构建快速响应、专业高效、诚信可靠的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5、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投资价值
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审议流程透明严谨。公司治理议事流程完整规范,治理架构有序运转。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事前报备、事中全程监督、事后资料归档的闭环管控机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全面解读公司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依托投资者热线、上证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答复投资者疑问,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知情权。公司一直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完成了2025年年度分红9600万元(含税),公司自2021年7月上市以来多次进行分红,已完成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76亿元(含税)。
6、优化绩效激励,厚植企业文化,激发队伍活力
公司持续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多措并举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人才储备采取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并举模式;生产岗位落实等级晋升制度,优化小指标竞赛考核指标及奖惩机制;常态化推进培训体系建设,新员工入职培训完成率100%,重点岗位推行“理论+实操”双轨培训。报告期内,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取证,覆盖高压电工、低压电工、司炉操作等关键资质类别。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对标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完善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企业文化建设围绕“凝聚人心、赋能业务、传递温度”核心导向,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统筹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落实员工福利发放共计10余场次,有效提升员工归属感与企业外部美誉度,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精神保障。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作为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根据2018年5月公布的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包括中意宁波生态园在内的宁波前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重要布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是浙江省唯一、全国仅有的8个国际合作生态产业园之一。园区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以企业为核心,多家企业入选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宁波市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吉利整车制造等一批旗舰型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投产。作为前湾新区西部新兴产业区的主体,中意宁波生态园布局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四大产业基地,紧随着中意宁波生态园的快速发展,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先发优势
公司于2009年完成一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并开始扩建二期垃圾焚烧项目,于2011年完成建设投产,成为国内较早进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一般情况下,一旦在一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后续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该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一个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虽然每年有所增加,但基本稳定,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建设规模往往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相匹配;(2)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一旦当地已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余姚地区具备固废处理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发展成为余姚地区的静脉产业园创造了优良条件。
3、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获得“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A级”,并多次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5S现场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严格地运用在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前,公司已上线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持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作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还荣获了“宁波节能先进单位”、“浙江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宁波市级绿色工厂”、“浙江省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等称号。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安全生产体现在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如果因自然灾害及运行、维护不当发生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如果出现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力时,可能会造成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了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且通过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但一旦出现未严格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2、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作为能源生产与消耗的重要主体,其排放物对环境质量有着显著影响。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辅料消耗将不断增加。环保设备的运行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导致能源成本上升。这些运营成本的增加,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未同步提高的情况下,将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降低企业盈利能力。另外,需要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以适应环保要求的提高。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企业一旦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就极有可能面临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公司防止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处罚。
3、垃圾原料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生活垃圾是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生活垃圾的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处理的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运送至公司,其供应量主要受到余姚地区的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及生活习惯的影响。现阶段,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增长,但不能排除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圾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甚至下降,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环保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积极开拓固废来源,努力满足垃圾炉的生产经营要求。
4、项目投产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炉扩建项目”已整体投入运行,“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也建设完成。上述项目可行性虽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的讨论及审议通过,但项目投资是基于以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的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盈亏平衡点的收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税务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宁波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2023年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3100010)。本公司自2023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本年度公司正在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续期申报,若申报成功,本公司2026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申报不成功,本公司2026年度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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