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6.44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11.24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3-01-11 |
| 实际发行数量:5782.92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3-01-09 |
| 实际募资净额:6.44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2-07-29 |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11.23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2-07-19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30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1-12-10 |
| 预案募资金额:
6.5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1-11-16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 定价方式: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应作相应调整。 |
| 用途说明: |
| 1、新能源汽车板生产基地项目;2、新能源汽车铝压铸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