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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

i问董秘
企业号

605378

详细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浙江省
英文名称:Zhejiang Mustang Batter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电池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mustangbattery.com
主营业务: 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LR03碱性电池 、LR6碱性电池 、LR14碱性电池 、LR20碱性电池 、6LR61系列碱性电池 、R03碳性电池 、R6碳性电池 、R14碳性电池 、R20碳性电池 、6F22系列碳性电池
控股股东: 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陈恩乐、余元康、余谷涌、陈一军、陈科军、余谷峰 (持有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00、15.00、11.25、10.58、10.54、9.86%)
最终控制人: 陈恩乐、余元康、余谷涌、陈一军、陈科军、余谷峰 (持有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00、15.00、11.25、10.58、10.54、9.86%)
董事长: 陈一军 董  秘: 朱翔 法人代表: 陈一军
总 经 理: 余谷峰 注册资金: 2.61亿元 员工人数: 736
电  话: 86-0574-86593264 传  真: 86-0574-86593270 邮 编: 315202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公司简介: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陈一军 董事长,董事
2764万
--
2 余谷峰 董事
2576万
--
3 陈科军 董事
2755万
--
4 余谷涌 董事
2940万
--
5 余元康 董事
3920万
--
6 陈恩乐 董事
3920万
--
7 陈瑜 职工董事
0
--
8 马扣祥 独立董事
0
--
9 沈颖程 独立董事
0
--
10 应华东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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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陈剑锋 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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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6-11-06 发行数量:3334.00万股 发行价格:17.62元
上市日期:2021-04-12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5.45亿元
首日开盘价:21.14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5.87亿元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996年5月17日,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共同出资设立力达电池,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以货币出资36万元,力达金属厂以货币出资14万元。
  1996年10月21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会字(1996)第5120号),对截至1996年10月21日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1996年11月6日,力达电池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余元康,注册号25410074-9,住所为江东七里垫村,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1月8...查看全部▼

  1996年5月17日,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共同出资设立力达电池,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以货币出资36万元,力达金属厂以货币出资14万元。
  1996年10月21日,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会字(1996)第5120号),对截至1996年10月21日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1996年11月6日,力达电池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余元康,注册号25410074-9,住所为江东七里垫村,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1月8日,力达电池召开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宁波市江东福明乡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力达金属厂所持股权全部退出,并转让给余元康。同日取得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批复同意。
  1997年2月15日,余元康和余谷涌决定共同受让力达电池原股东转让的50万元股权,其中余元康出资26万元,占52%,余谷涌出资24万元,占48%。
  1998年2月20日,宁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力达电池截至1998年2月15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宁评字(1998)11号)。
  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1998年2月15日,力达电池经评估净资产值为50.01万元。同日,余元康和余谷涌合计出资50万元受让了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力达金属厂所持有的力达电池的股权。
  1998年5月12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本次股权转让中,力达电池原股东七里垫村经济合作社和力达金属厂分别按其出资额,以36万元和14万元作价转让其所持股权,转让价格公允,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2019年6月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出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认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产权的请示》(鄞政[2019]24号)1,确认力达电池该次改制合法、有效,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认为,力达电池的股权转让价格合理、公允,未有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同时,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的批复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已确认并提请宁波市人民政府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宁波市人民政府正在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中,本次股权转让过程合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力达电池转制过程中的股权转让价格合理、公允,未有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亦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宁波市江东区福明乡工业办公室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已确认并提请宁波市人民政府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宁波市人民政府正在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中,本次股权转让过程合法、有效。
  2000年6月10日,力达电池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到880万元,以任意盈余公积830万元按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股东余元康出资额为457.60万元,占注册资本52%,股东余谷涌出资额为4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48%。
  2000年6月20日,宁波东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甬东会变验(2000)019号),截至2000年6月19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合计830万元。
  2000年8月15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20020018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2002年6月15日,力达电池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余谷涌将其持有公司24%的股权以21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科军;同意余谷涌将其持有公司12%的股权以10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谷峰。
  2002年6月28日,余谷涌分别与陈科军、余谷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2年7月8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20020018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2002年7月25日,力达电池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更名为“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2002年9月25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2007年11月12日,野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以2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谷峰;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3%的股权以2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谷涌;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15%的股权以1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一军;同意余元康将其持有公司11%的股权以9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恩乐;同意陈科军将其持有公司9%的股权以7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恩乐。同日,上述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11月20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330200000017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2015年11月16日,野马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880万元增加到1亿元,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7年11月14日,立信所就该次出资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补充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4号),截至2017年11月14日,野马有限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合计9,12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1月5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254100749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变更予以确认。
  根据2017年9月28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870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野马有限净资产为28,454.04万元。
  根据2017年9月3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组涉及的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944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野马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28,454.04万元,评估值为45,059.35万元。
  2019年5月24日,天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9]D-0078号《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估值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野马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28,454.04万元,评估值为45,145.43万元。
  2017年10月18日,野马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余谷涌、陈科军等六名发起人签署《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11月15日,立信会计师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5号)。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等议案,以截至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28,454.04万元按1:0.3514折为10,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净资产与股本之间的差额18,454.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1月16日,野马电池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1254100749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13,334.00万元。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67.60万元,股本总数18,667.60万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7
参股或控股公司:5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5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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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野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225.00万 474.97万 锌锰电池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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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野马商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50.00万 65.69万 锌锰电池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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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TANG GLOBAL INVESTMENT PTE.LTD.

子公司 100.00% 5300.00 89.52万 电池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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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 TY TNHH MUSTANG BATTERY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20.07万 锌锰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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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泰骥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0.00 投资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