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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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8 | 可转债 | 2024-07-02 | 5.13亿 | 2025-09-30 | 7106.35万 | 86.32% |
| 2020-10-22 | 首发A股 | 2020-10-30 | 4.71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1.5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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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中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利扬,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东莞利扬实缴前次出资并增资共计人民币29,925.71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对东莞利扬增资20,000.0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出资”),其中5,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利扬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次出资尚有14,000.00万元未实缴。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本次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9,925.71万元,其中14,000.00万元拟用于缴足前次出资;15,925.71万元拟用于对东莞利扬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拟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东莞利扬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利扬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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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24 | 交易金额:1.0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3.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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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康曼德2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牧鑫明鑫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锝仁贤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凌顶揽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银领先十六期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谢春兰,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主,黄兴,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82,643股。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询价转让后,转让方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108,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45%减少至32.1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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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24 | 交易金额:10262.34 万元 | 转让比例:3.25 % |
| 出让方:谢春兰,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主,黄兴,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康曼德2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牧鑫明鑫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锝仁贤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凌顶揽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银领先十六期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6-04-29 | 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黄江及其配偶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为提升贷款融资授信效率,拟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土地、房产、设备、专利等作为担保品,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先生及其配偶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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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01 | 交易金额:593.7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郭汝福,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销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郭汝福,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租赁,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93.7175万元。 20260101:2025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4,557,694.01元(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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