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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井松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井松有限系由孔建华、姚志坚、李凌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孔建华认缴43.00万元、姚志坚认缴42.00万元、李凌认缴15.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2007年3月13日,井松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3月7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井松有限首期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皖新验(2007)9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3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凌、姚志坚和孔建华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其中...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井松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井松有限系由孔建华、姚志坚、李凌三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孔建华认缴43.00万元、姚志坚认缴42.00万元、李凌认缴15.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2007年3月13日,井松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3月7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井松有限首期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皖新验(2007)9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3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凌、姚志坚和孔建华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其中,李凌实际缴纳出资3.00万元、姚志坚实际缴纳出资8.40万元、孔建华实际缴纳出资8.6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6月19日,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对井松有限第2期出资进行了验资,并出具“皖新验(2007)28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6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凌、姚志坚、孔建华缴纳的第2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0.00万元,其中,李凌缴纳第2期出资12.00万元、姚志坚缴纳第2期出资33.60万元、孔建华缴纳第2期出资34.4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5月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287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井松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07,203,411.84元。
2020年5月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20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井松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525.84万元。
2020年5月8日,井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井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作为拟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截至2020年2月29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107,203,411.84元为基础,按照1:0.4158的比例折合股本44,571,348.00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2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5月28日止,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净资产出资107,203,411.84元,其中44,571,348.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62,632,063.8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6月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领取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998066372的《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期初,井松有限的股权情况
(二)2018年1月,井松有限股权转让与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安元基金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719.199万元出资以4,098.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元基金。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周利华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47.385万元出资以270.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利华。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刘振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14.04万元出资以80.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振。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樊晓宏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5.265万元出资以30.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樊晓宏。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吴睿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1.755万元出资以10.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吴睿。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黎敏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0.8775万元出资以5.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黎敏。
2017年11月22日,音飞储存与张静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音飞储存将所持井松有限0.8775万元出资以5.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张静。
2017年11月22日,徐伟与郭君丽签订《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徐伟将所持井松有限60.372万元出资以344.00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5.698元)的价格转让给郭君丽。
2017年11月22日,井松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审议通过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货币资金4,0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610.4348万元(认购每一元注册资本6.5527元)。
2017年12月1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出具了“会验字[2017]54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10.434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8年1月8日,井松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2018年12月,井松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12月20日,井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457.1348万元,其中原股东凌志投资以103.5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1.40万元(认购每一元注册资本2.50元);吸收新股东犇智投资,以738.25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5.30万元(认购每一元注册资本2.50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8年12月29日,井松有限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8月7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出具了“会验字[2019]708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8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犇智投资、凌志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36.7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四)2020年6月,井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20年6月,井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57,116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9,428,464.00元,于2022年7月13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91340100799806637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57,116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9,428,464.00元,于2022年7月13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913401007998066372)。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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