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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京仪有限设立情况 2016年6月30日,京仪集团、安徽北自和方富资本签署《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京仪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京仪装备设立情况 2021年3月1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B007002号《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10月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1日,京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5,716.85万元。 2021年7月21日,国融兴华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072号《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拟整...查看全部▼
(一)京仪有限设立情况 2016年6月30日,京仪集团、安徽北自和方富资本签署《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京仪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京仪装备设立情况 2021年3月1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B007002号《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10月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1日,京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5,716.85万元。 2021年7月21日,国融兴华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072号《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0年10月31日,京仪有限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8,888.53万元。2021年7月21日,北控集团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1年3月22日,京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京仪有限账面净资产25,716.85万元,按照1:0.46662的比例折股为12,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整体改制相关议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形的说明: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10月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B007002号),截至股改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5,608.06万元。 1、整体变更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公司所在的半导体设备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在前期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并存在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半导体专用设备由国外厂商垄断,国产设备验证周期长。公司成立初期在技术研发与工艺改进、市场培育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因而在短期内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京仪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25,716.85万元为基础,按1:0.46662的比例折合为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1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余额13,716.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销量的不断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经营能力也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09.25万元,母公司层面累计未弥补亏损已经消除。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与净利润规模相匹配,公司已形成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整体变更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整体变更的程序及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已经京仪有限董事会、股东会表决通过,折股金额不高于净资产,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整体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整体变更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年11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4,200万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8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16,8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14号楼A座。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专用设备。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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