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影视制作、影视销售
影视制作 、 影视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影视策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工艺品设计、装饰设计;广告设计、制作;翻译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1日)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海外大德华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4.04万 | 10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浙江好酷影视有限公司 |
29.67万 | 100.0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好酷影视有限公司 |
82.49万 | 73.39% |
| 霍尔果斯欢乐海洋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20.48万 | 18.22% |
| 青年国本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7.55万 | 6.71% |
| 北京汉方同春健康科技公司 |
1.89万 | 1.6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电影《包青天》剧组 |
610.87万 | 95.32% |
|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
30.00万 | 4.6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3237.74万 | 95.77% |
| 星邦联盟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
86.28万 | 2.55% |
| 湖州德天影视工作室 |
34.27万 | 1.01% |
| 霍尔果斯欢乐海洋 |
11.60万 | 0.34% |
| 浙江好酷影视有限公司 |
6.79万 | 0.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1500.00万 | 35.70% |
| 电影《包青天》摄制组 |
811.09万 | 19.30% |
| 海宁合创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万 | 3.81% |
| 唐娱(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00万 | 1.1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久丰隆影业有限公司 |
226.42万 | 86.90% |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影视基地分公司 |
7.44万 | 2.86% |
| 湖南芒果小戏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0万 | 1.92% |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4.72万 | 1.81% |
| 《藏妖传》剧组 |
1.89万 | 0.7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东阳映月(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90.00万 | 35.43% |
| 上海东学文化创意工作室 |
200.00万 | 14.46% |
| 海宁合创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万 | 4.34% |
| 霍尔果斯淘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50.00万 | 3.62% |
| 北京汇智华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67万 | 0.70% |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 查看全部▼
一、经营情况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公司所处行业为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宣传营销、协助推广、版权销售及衍生业务影视剧投资拍摄、销售;影视剧的剪辑、录音及后期制作;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拥有的关键资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客户类型:在电影后期制作方面,主要客户为影视公司、电视剧组、栏目组;在电视剧、电影投资拍摄方面,主要客户为电视台、发行商、院线、网络平台;活动策划的主要客户为演出策划的合作伙伴、机构、单位。
销售渠道包括:影视电视作品拍摄完成后销售给电视台、网络平台或与其他发行方联合发行;向院线提供放映,实现销售回款与票房收入;后期制作服务和活动策划服务收入来源于向供应商收取的制作收入和活动策划收入及广告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连续亏损超过5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026,108.43元,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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