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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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26 | 增发A股 | 2016-01-29 | 138.88万 | - | - | - |
| 2014-11-14 | 增发A股 | 2014-11-19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6-06-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昆山市普诺威一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167%合伙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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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晁玉立 | ||
| 卖方:马洪伟 |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普诺威一号《合伙协议》、普诺威二号《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普诺威三号《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 本次拟实施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受让对象合计20人,包括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拟由普诺威一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506,250元财产份额,由普诺威二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752,838元财产份额,由普诺威三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201,624元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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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6-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昆山市普诺威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769%合伙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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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宁方贞,鲍长勇,沈宏智,宋颖,王晨,杨飞,陈岳雄,谢盈眉,向威,晁玉立,陆敏晨,张波,张双林,马绪业 | ||
| 卖方:马洪伟 |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普诺威一号《合伙协议》、普诺威二号《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普诺威三号《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 本次拟实施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受让对象合计20人,包括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拟由普诺威一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506,250元财产份额,由普诺威二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752,838元财产份额,由普诺威三号普通合伙人马洪伟先生向受让对象合计受让其所持有的不超过201,624元财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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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6-03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设备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发展及客户交付需求,公司拟向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租用5台二手三菱激光钻孔机,合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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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5-20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子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300.0000万元。 2026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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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09 | 原始质押股数:18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20-04-26 |
| 出质人:马洪伟 | ||
| 质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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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马洪伟质押1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1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9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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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20 | 原始质押股数:25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07至 2018-07-07 |
| 出质人:马洪伟 | ||
| 质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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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马洪伟质押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7月7日起至2018年7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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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71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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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洪伟先生通知,马洪伟先生于2014年10月31日质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11,760,000股股份及2015年7月13日质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7,1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3%,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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