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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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26 | 增发A股 | 2016-01-29 | 138.88万 | - | - | - |
| 2014-11-14 | 增发A股 | 2014-11-19 | 1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9-06-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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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石河子市同威鑫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本次转让系石河子市同威鑫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石河子市同威鑫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拟于近期将其持有的全部普诺威公司股份38,609,000股,持股比例35.00%,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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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1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4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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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马洪伟 | ||
| 卖方:昆山宏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2019年5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昆山宏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昆山宏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目标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00,000股,占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15.23%,现昆山宏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9,300,000股股份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马洪伟,马洪伟同意受让该标的股份。 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双方通过股转系统“特定事项转让业务”进行标的股份交易。 权益实际变动时间以公司具体办理特定事项协议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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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5-20 | 交易金额:3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马洪伟,朱小红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于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263号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公司自2018年1月12日-2023年12月31日止,交通银行昆山分行给予公司授信额度3,300.00万元。为取得交通银行贷款,公司提供了厂房等不动产作为抵押,同时交通银行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马洪伟(任公司董事长)及马洪伟夫人朱小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对此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提供信用担保。 2019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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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4-20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代加工,采购原材料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代加工,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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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09 | 原始质押股数:18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20-04-26 |
| 出质人:马洪伟 | ||
| 质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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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马洪伟质押1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1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8,9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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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20 | 原始质押股数:25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07至 2018-07-07 |
| 出质人:马洪伟 | ||
| 质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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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马洪伟质押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2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5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7月7日起至2018年7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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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71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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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洪伟先生通知,马洪伟先生于2014年10月31日质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11,760,000股股份及2015年7月13日质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的7,1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3%,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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