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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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831003

近期重要事件

2024-05-06 股东减持: 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04.29累计减持264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7.02% 详细内容 
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2024.04.29 大幅减持264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27.02%

2024-05-06 股东增持: 上海通瀛卓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04.29累计增持330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33.77% 详细内容 
上海通瀛卓实业有限公司 于2024.04.29 大幅增持3300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33.77%

2023-04-18 参控公司: 参控广西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2-06-29 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西金大电动车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0-06-02 资产出售: 拟出让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映月路西侧3#-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公司子公司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给浙江格蕾美车业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因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浙江省义乌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8日10时至2020年5月29日10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了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映月路西侧3#-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证号为:兰国用(2013)第001-7011号,该标的物总评估值19,260,000元,起拍价14,450,000元。买受人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以14,450,000元竞得。
2020-05-29 监管问询: 2020-05-29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0-05-06 股权转让: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股权给上海初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的财产份额,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大股份26,402,000的流通股股份,占金大股份总股本的17.3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的财产份额,且不再间接持有挂牌公司金大股份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间接持股自愿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初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金大股份6,598,000流通股股份,占金大股份总股本的4.35%;   上海初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的财产份额,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大股份26,402,000股流通股股份,占金大股份总股本的17.39%;上海初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拥有金大股份权益33,000,000股,占比21.74%。
2019-10-16 监管问询: 2019-10-16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9-08-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的自有地块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交易对象: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交易标的:浙江金鹤车业有限公司的自有地块房地产及附属设施;交易事项:出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交易价格:52,806,287.00元。
2019-05-23 监管问询: 2019-05-23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01-25 监管问询: 2019-01-25收到问询函
2018-07-20 监管问询: 2018-07-20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06-15 资产收购: 拟受让安徽宗申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马鞍山小康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1、转让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2、受让方:浙江永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途”、)。3、交易标的: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徽宗申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小康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4、交易事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安徽宗申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小康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5、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为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转让的备案程序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无需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44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3-11-18至2016-11-18
担 保 方: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浙江格蕾美车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11-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付继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公司及付继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8-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上海通瀛卓实业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通瀛卓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7-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付继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付继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6-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原公司股东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上海通瀛卓实业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温州财韵、上海通瀛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日期:2024-06-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付继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对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付继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7-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付继波,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伟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付继波、杨伟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7-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付继波,董事会秘书杨伟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付继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杨伟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2-02-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小理,公司财务总监方晓露,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伟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给予ST金大、章小理、杨伟艳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12-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小理,公司财务总监方晓露,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伟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非上市公从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及章小理、方晓露、杨伟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8-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章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金大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章小理、胡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你方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占用主体应当尽快向挂牌公司归还占用资金。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17-06-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章小理、胡昕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