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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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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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3-04-21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厦门南铁光华文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哈德逊汇智(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惊喜汇智(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航吉达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首荣嘉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汇智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东时代光华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新航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汇智光华书刊发行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4.0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汇智途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跨航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易汇商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2-06-29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惊喜汇智(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汇智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厦门南铁光华文化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首荣嘉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广东时代光华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空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0.875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航吉达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汇智聚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上海久远出版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北京新航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杭州汇智途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汇智光华书刊发行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4.0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哈德逊汇智(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2-04-01 股东增持: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永超,郭颖 担保类型:反担保
被担保方: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永超,郭颖 担保类型:反担保
被担保方: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93.9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林永超,郭颖,王光海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反担保
被担保方: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91.05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智商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永超,郭颖,王光海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反担保
被担保方: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7-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2-07-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林永超,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陆玉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林永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陆玉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