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8-08-23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7%股权

买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2014年1月中农基金向参仙源增资1.5亿元,占参仙源当时注册资本的3%,当时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在未来一年内中农基金有权利以相同价格及条件向参仙源增资至当时注册资本的10%。股改前,为保障中农基金的该项增资权利,经参仙源、碧水集团、中农基金协商并于2014年4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碧水集团转让给中农基金7%的公司股权(折合股改后700万股股份),在参仙源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90日内或2014年12月31日前,中农基金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碧水集团;若中农基金未在约定期限支付转让款,逾期超过20日的,碧水集团有权解除该合同,中农基金应无条件将本次受让的股权转让给碧水集团(详见参仙源201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根据该协议,碧水集团于参仙源股改前将所持有的参仙源7%的股权(折合参仙源股改后700万股股份)转至中农基金名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但中农基金并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碧水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经过中农基金与碧水集团的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中农基金将上述700万股公司股份无偿归还碧水集团,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司法途径过户上述股份。

公告日期:2017-08-11 交易金额:6854.19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参仙源护肤品有限公司95%的股权,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枫叶会馆(天桥沟会所)的所有权

买方: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17年1月11分别与碧水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碧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0%的股权,交易对价3,007.68万元;碧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参仙源护肤品有限公司95%的股权,交易对价634.62万元;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枫叶会馆(天桥沟会所)的所有权,交易对价3,211.89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8-08-23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7.00 %
出让方: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2-17 交易金额:1135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或服务,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13,500,000.00元。 20250217: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5-01-24 交易金额:219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参仙源销售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碧水集团有限公司,参仙源酒业有限公司,北京参仙源销售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1900万元。 20240130:股东大会通过 20250124: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3,396,552.66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9-08-15 原始质押股数:125.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9-08-14至 --
出质人: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李某发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碧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8月14日起至债权偿付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借款担保,质押权人为李某发,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26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25至 --
出质人: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碧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3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7月25日起至本次贷款还清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担保,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