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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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9-09 | 增发A股 | 2015-09-14 | 2393.2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7-01 | 交易金额:3848.3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禹越镇西港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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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 ||
| 卖方: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大运河保护、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用地的原因,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需收回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镇政府就相关收回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收回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8,483,5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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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2-24 | 交易金额:50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10.0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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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业务,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汇隆新材”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GWI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以下简称“BVI公司”)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公司拟与Ambercycl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ASPL”或“标的公司”)签署《SERIES A1 PREFERENCE 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A1轮优先股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BVI公司参与认购ASPL发行的A1轮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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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沈顺华,朱国英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决定为公司2025年度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信用担保、质押等,担保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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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4-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沈顺华,朱国英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决定为公司2023年度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信用担保、质押等,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20240423:未实际发生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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