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洋股

i问董秘
企业号

831571

近期重要事件

2019-09-20 监管问询: 2019-09-20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8-09-19 资产出售: 拟出让部分原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业务,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大洋股份因受制于经济形势的下滑和行业内规模企业的挤压,生产经营陷入极大困境并连续三年亏损,虽然从2017年底开始进行了大的管理层调整,但以2018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看,仍无明显好转。为大洋股份的长远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拟将部分原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业务转让给安徽萧县维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度工业”)。鉴于相关剥离工作较为复杂,具体交易方案协商工作仍需时间,各方就目前意向,拟签署剥离生产经营性资产及业务的意向性协议。
2018-08-02 资产收购: 拟受让江苏润江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拟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以及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拟收购马刚、镇江嘉鑫润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聚源润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嘉汇润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润江国际不低于60%(含60%)的股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10-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金伟勇,公司时任董事长秘书吴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金伟勇、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吴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金伟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吴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7-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吴亚萍,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英楠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公司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吴亚萍、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英楠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金伟勇,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吴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如下处罚:(一)给予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金伟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吴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9-05-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2014年12月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信息不实,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2015年1月挂牌时及2015年4月定增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一条关于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提示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发生,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