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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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1-10 发布公告: 《易航科技:重大诉讼结案公告》
2025-10-31 发布公告: 《易航科技: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5-10-15 发布公告:
2025-09-18 发布公告:
2025-09-1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08-25 发布公告: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5元,净利润1145.7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5.60%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27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15.18亿元
2025-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王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名林爽泾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2.14元,净利润4.6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16.16%
2025-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5 参控公司: 参控海南尚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海南易航旅行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海南百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易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0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25-04-0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制订<2025年利润奖励提取及分配方案>的公司制度》
2025-03-04 大宗交易:
2025-01-23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
2019-12-09 监管问询: 2019-12-09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8-12-03 资产收购: 拟受让海航生态科技南方数据中心资产和部分IT类资产,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向控股股东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生态科技”)购买海航生态科技南方数据中心资产和部分IT类资产,拟成交金额人民币2.7亿元(含税)。
2018-06-15 监管问询: 2018-06-15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06-01 资产出售: 拟出让北京智融信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照《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智融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0696号)结果作价人民币壹拾亿伍仟柒佰零玖万捌仟玖佰元整(¥1,057,098,900.00)转让所持北京智融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融信达”)100%股权给嘉兴浩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浩渺”)。本次交易协议将在交易对方董事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转让完成后,智融信达不再属于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畴。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6.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07至2020-03-20
担 保 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07至2020-03-20
担 保 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9.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07至2020-03-20
担 保 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6.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07至2020-03-20
担 保 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3-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时任董事长高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洪森,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艳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邹臻杰,时任财务总监高江,时任董事长唐立超,时任董事长喻龑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时任董事长高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洪森,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艳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邹臻杰,时任财务总监高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唐立超、时任董事长喻龑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易航科技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公告日期:2022-11-14 处罚金额:42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高江,时任董事长高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邹臻杰,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洪森,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艳丽,时任董事长唐立超,时任董事长喻龑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2013年《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2019年《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二、对高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高建、邹臻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   四、对董洪森、王艳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2013年《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2019年《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唐立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二、对喻龑冰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2-05-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直接持有易航科技5.43%股份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处理依据 易航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七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2016年8月8日发布)第一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海航集团作为公司股东及资金占用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易航科技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易航科技、海航集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