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带锯床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

  • 产品类型:

    带锯床、圆锯机、带锯条

  • 产品名称:

    金属带锯床 、 高速圆锯机

  • 经营范围:

    带锯床、带锯条、切削工具、铸件、吸盘制造;企业进出口业务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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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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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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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特硅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699.10万 4.84%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33.33万 4.39%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
586.21万 4.06%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66.06万 3.92%
上海特硅实业有限公司
563.96万 3.91%
  • 供应商A
  • 供应商B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士宏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A
1138.93万 13.31%
供应商B
894.96万 10.46%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755.44万 8.83%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678.89万 7.94%
士宏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330.00万 3.86%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3147.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2.92%
  •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801.87万 5.86%
泰州市升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801.87万 5.86%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751.58万 5.47%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751.58万 5.47%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675.33万 4.91%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675.33万 4.91%
杭州鼎政贸易有限公司
480.20万 3.49%
杭州鼎政贸易有限公司
480.20万 3.49%
长沙佩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38.40万 3.19%
长沙佩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38.40万 3.19%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52.0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2.28%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永康市鼎汉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1340.38万 15.96%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1340.38万 15.96%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961.69万 11.46%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961.69万 11.46%
永康市鼎汉贸易有限公司
590.71万 7.00%
永康市鼎汉贸易有限公司
590.71万 7.00%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6.25万 4.01%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6.25万 4.01%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322.99万 3.85%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322.99万 3.85%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2346.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0.84%
  • 客户一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678.83万 6.03%
客户一
678.83万 6.03%
客户二
645.90万 5.74%
客户二
645.90万 5.74%
客户三
466.20万 4.14%
客户三
466.20万 4.14%
客户四
314.40万 2.79%
客户四
314.40万 2.79%
客户五
240.86万 2.14%
客户五
240.86万 2.14%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146.7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4.97%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1229.52万 17.57%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1229.52万 17.57%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876.70万 12.53%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876.70万 12.53%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419.88万 6.00%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419.88万 6.00%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2.21万 4.75%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32.21万 4.75%
缙云县宇城机床有限公司
288.39万 4.12%
缙云县宇城机床有限公司
288.39万 4.12%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236.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6.32%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特硅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411.27万 5.43%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411.27万 5.43%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41.90万 3.19%
石家庄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41.90万 3.19%
上海特硅实业有限公司
221.23万 2.92%
上海特硅实业有限公司
221.23万 2.92%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205.94万 2.72%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205.94万 2.72%
福州锦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5.71万 2.06%
福州锦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5.71万 2.06%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46.1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6.92%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439.36万 11.22%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439.36万 11.22%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437.62万 11.17%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437.62万 11.17%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247.23万 6.31%
缙云县安元铸件厂(普通合伙)
247.23万 6.31%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8.98万 4.31%
杭州飘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8.98万 4.31%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152.99万 3.91%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152.99万 3.91%
前10大客户:共销售了1487.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13%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圧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圧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558.72万 7.93%
上海孜博锯业有限公司
558.72万 7.93%
石家圧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75.33万 3.91%
石家圧强泰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275.33万 3.91%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247.07万 3.51%
苏州金茂锯业有限公司
247.07万 3.51%
杭州鼎政贸易有限公司
215.93万 3.07%
杭州鼎政贸易有限公司
215.93万 3.07%
诸暨市威特锯床设备有限公司
190.77万 2.71%
诸暨市威特锯床设备有限公司
190.77万 2.71%
前10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204.2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5.56%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 浙江德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404.58万 11.95%
缙云县博新机械有限公司
404.58万 11.95%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396.28万 11.70%
杭州云大物资有限公司
396.28万 11.70%
浙江德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70.60万 5.04%
浙江德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70.60万 5.04%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130.73万 3.86%
杭州正宇科技有限公司
130.73万 3.86%
缙云县鸿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2.08万 3.01%
缙云县鸿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2.08万 3.0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业务立足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子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应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C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主营金属带锯床、高速圆锯机、金属带锯条、圆锯片等。公司采用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导向,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带锯床、圆锯机等自动化设备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 ...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业务立足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子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应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C34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主营金属带锯床、高速圆锯机、金属带锯条、圆锯片等。公司采用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导向,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带锯床、圆锯机等自动化设备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传统工业、钢企、汽车行业、电子设备、铁路机车、船舶、军工、核电、航天航空、国防工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加工工业。公司的收入来源为:金属带锯床、圆锯机、带锯条及零配件的销售。
(一)公司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钢材、外协铸件和电机、电压等部件。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订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数量;按照比质比价原则筛选供应商,通过不断询价和订单跟踪,最终完成采购计划。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所采购的原材料均能得到及时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生管部、制造部、技术部三大部,各部门又同时下设多个小分部,实行三级指挥系统。公司生产方式主要包括标准产品生产和个性化定制产品生产。对于标准产品,公司在保持合理库存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调研基础上所制定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对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公司根据客户对交货期的需求,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并安排生产。公司设立了专职的调度人员负责日常生产协调工作,确保生产计划的按期实现。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加经销的销售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网点之间划分营销区域并不得相互干涉,以避免发生业务冲突。公司对每个销售网点实施年度销售目标考核,并与激励措施相结合。公司为每个销售网点配置了售后服务人员,有效解决售后服务问题。此外,公司在销售部设立了外贸科,负责产品的自营出口。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一年度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公司依托建立的企业省级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全心致力于机械锯切加工技术与解决方案的创新,主营业务是金属带锯床、高速圆锯机等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大环境的下行压力,公司巩固、深耕内部管理,紧抓产品
研发和换代升级,积极拓展国、内外销售渠道,在各业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形成了逆势增长。
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6,137,938.72元,较上年度末上升8.18%,负债总额127,481,987.88元,比上年度上升8.30%;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655,950.8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7.94%。
2、公司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6,047,166.43元,同比上升4.1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完成4,315,606.1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6.96%。销售收入增长是由于因为公司调整产品结构,规避低附加值机型的恶性竞争,专注于开发优质客户。报告期内发布的A33系列产品,受到市场的肯定,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并加大了圆锯机推广力度,销售也大幅提升。公司利润总额大幅升是因为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3、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8,557.51元,上年同期为11,858,862.0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减少2,870,304.54元,主要原因:由于公司加大了生产投入,扩大市场,增加新产品信用期,应收账款增加。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加强技术和产品升级,公司新增多套全自动加工设备,进一步提升产品精度与质量,为制造数控智能化锯床提供了有效保障。通过技术团队努力,公司成功研发A33系列新产品,并举报了新品发布会,新品得到了市场高度认可。
5、公司于2019年5月当选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锯床分会理事长单位,行业地位得到肯定。
6、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
并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布浙江制造标准1项。

  三、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通过对销售及售前,研发、采购、生产、项目实施及售后,财务、人资、行政等各环节的严格把控和不断提升,使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不断进行销售网路布局、技术创新及强化企业内控等措施来规避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因素
1、行业景气波动风险:锯床行业属于金属切削机床的细分子行业,对于下游企业的依赖较为明显,下游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对机械设备的需求量将直接影响锯床行业的产值与规模。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出现产能过剩、增速放缓的情况,对装备制造的需求有所下降,客观上造成锯床行业的发展停滞。如果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将直接影响锯床行业的景气程度并对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形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锯床作为锯切下料设备是母机的母机,公司加强产品研发,研制多产业领域的切割系统,让公司的产品扩大应用领域。
2、市场拓展风险:公司采用直销加经销的销售模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网络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大部分省市,随着下游客户增加及对产品的更新换代,若公司在未来发展中的业务拓展不利,则公司业绩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内部服务工作,并合理布局销售网络,加强销售人员培训,引进圆锯片修磨等服务为纽带,加强客户联系。
3、产业政策风险: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机床行业为装备制造业提提供产设备。目前,公司所处的机床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推动,国家已先后出台了《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装备重大专项》等扶持政策,后续配套政策亦将陆续出台。但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机床行业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并积极采取措施顺应政策要求。同时,公司管理层将通过参与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等方式,及时获取行业标准变化信息,并对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进行统筹规划。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新富和李梅华夫妇,其中李新富直接持有公司51%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梅华通过胜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99%股权并担任公司
监事;公司其他股东李斌胜、李斌超均为李新富和李梅华之子,分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富和李梅华通过自己及其亲属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的决策。公司股权的集中可能会给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带来控制不当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治理较为完善,相对降低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