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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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8-25 监管问询: 2020-08-25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9-12-09 监管问询: 2019-12-09收到半年报问询函
2019-06-17 监管问询: 2019-06-17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07-25 监管问询: 2018-07-25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9-24至2018-09-24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27至2017-07-26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9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0-20至2017-10-20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13至2018-09-13
担 保 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范立强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6至2020-09-26
担 保 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9-24至2018-09-24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9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27至2017-07-26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159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0-20至2017-10-20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09-24至2018-09-24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一般担保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27至2017-07-26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一般担保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59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10-20至2017-10-20
担 保 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一般担保
被担保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13至2018-09-13
担 保 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范立强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6至2020-09-26
担 保 方: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2-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江志俊,信息披露负责人宋俊晓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给予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江志俊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宋俊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02-2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范立强,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规定,我司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一)给予海益宝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范立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海益宝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我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公告日期:2018-01-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7-04-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