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工业用基础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产品类型:

    纤维、卫生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

  • 产品名称:

    纤维 、 卫生材料 、 机械设备及配件 、 塑料制品

  • 经营范围:

    化学合成纤维及化纤原料、高分子材料、差别化纤维、高性能纤维材料、纤维素纤维材料、环保原生与再生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委托加工与销售;涤纶纤维、锦纶纤维、丙纶纤维、聚乳酸纤维、复合纤维、废化纤造粒、非织造布制造、加工;塑料制品加工;PPS(聚苯硫醚纤维)皮芯型复合纤维生产、销售;纺织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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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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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915.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6.14%
  • 浙江闻灏科技有限公司
  •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元梦生物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
  • 安徽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浙江闻灏科技有限公司
2448.67万 9.93%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26.00万 9.83%
安徽元梦生物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36.28万 6.23%
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
1354.49万 5.49%
安徽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50.44万 4.6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20.7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3.34%
  •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 无锡市长安高分子材料厂有限公司
  • 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1005.55万 6.67%
无锡市长安高分子材料厂有限公司
770.12万 5.11%
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16.64万 4.09%
浙江天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577.38万 3.83%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51.03万 3.6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296.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73%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338.28万 11.05%
客户二
1095.58万 9.05%
客户三
984.98万 8.13%
客户四
974.34万 8.05%
客户五
902.83万 7.4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589.2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8.32%
  • 无锡市长安高分子材料厂有限公司
  •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无锡市长安高分子材料厂有限公司
1661.14万 10.25%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954.10万 5.89%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88.88万 4.25%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663.52万 4.09%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21.59万 3.8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493.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13%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全晟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3081.53万 14.00%
四川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2761.06万 12.54%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936.28万 8.80%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3.34万 4.92%
浙江全晟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631.52万 2.8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114.2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27.93%
  • 广州三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 淮安恒芮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广州三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1245.80万 8.46%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942.10万 6.40%
浙江省兰溪恒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813.89万 5.53%
淮安恒芮新材料有限公司
568.70万 3.86%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543.71万 3.6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111.9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9.41%
  • 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
  •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 印度SUPREME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
2597.52万 14.40%
福地(石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183.00万 12.10%
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894.81万 4.96%
印度SUPREME
736.01万 4.0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0.62万 3.8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822.07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2.70%
  •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 苏州拓德蓝贸易有限公司
  •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 宁波港梁商贸有限公司
  • 安平县岳峰不锈钢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1186.82万 10.16%
苏州拓德蓝贸易有限公司
831.68万 7.12%
河北达瑞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724.81万 6.20%
宁波港梁商贸有限公司
547.43万 4.68%
安平县岳峰不锈钢商贸有限公司
531.32万 4.5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999.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8.33%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 江苏环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全晟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印度SUPREME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7.42万 6.96%
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681.79万 6.44%
江苏环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41.08万 5.11%
浙江全晟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
520.55万 4.92%
印度SUPREME
518.41万 4.9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205.6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4.19%
  • 云南白药清逸堂实业有限公司
  • 泰国Total Corbion PL B
  • 苏州雅尼斯纤维有限公司
  • 太仓茂隆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云南白药清逸堂实业有限公司
760.27万 10.48%
泰国Total Corbion PL B
712.68万 9.82%
苏州雅尼斯纤维有限公司
711.49万 9.81%
太仓茂隆化纤织造有限公司
575.22万 7.93%
浙江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445.99万 6.1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属于化学合成纤维制造业,主要从事工业用基础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逐步形成以差别化功能纤维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环保再生型彩色PET(涤纶)短纤维系列、生物降解纤维PLA(聚乳酸)纤维系列和聚酰胺纤维(PA)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重点推进聚酰胺纤维(PA)系列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该类产品具有强度高、耐磨性好、耐疲劳性能优良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服装衬布、鞋材革基布、包装材料、研磨材料、过滤材料及造纸毛毯等领域。公司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成功开发出具有...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属于化学合成纤维制造业,主要从事工业用基础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逐步形成以差别化功能纤维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环保再生型彩色PET(涤纶)短纤维系列、生物降解纤维PLA(聚乳酸)纤维系列和聚酰胺纤维(PA)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重点推进聚酰胺纤维(PA)系列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该类产品具有强度高、耐磨性好、耐疲劳性能优良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服装衬布、鞋材革基布、包装材料、研磨材料、过滤材料及造纸毛毯等领域。公司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成功开发出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强PA纤维系列产品。随着相关产品在市场中的推广应用,已获得多家客户认可,销售规模逐步扩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功能性纤维材料领域的产品布局。
  公司传统优势产品环保再生型彩色PET(涤纶)短纤维系列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材料件等工业领域。该系列产品通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差别化着色技术,实现绿色环保与产品性能的有效结合,在汽车非织造材料领域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生物降解纤维PLA(聚乳酸)系列产品的发展。PLA纤维来源于可再生生物基原料,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符合绿色环保材料的发展趋势,目前在非织造材料及环保包装材料等领域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软石装备属于机械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化纤装备生产线及成套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制造;控股子公司谷原生物和杭州谷原属于卫生材料销售行业,主要销售“菁羽”系列品牌卫生产品及PLA无纺布材料;控股子公司塑发生物主要从事高温工程改性材料及全生物降解聚乳酸材料的开发与应用。上述子公司业务构成了公司产业链的重要延伸,与公司新材料业务形成协同发展。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商业模式可概括为:依托公司在纤维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通过构建从材料研发—纤维制造—非织造材料应用—装备技术服务的产业链体系,及时响应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持续创新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及新设备,为客户提供化纤装备工程成套EPC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并销售具有自主创新技术支撑的核心产品,实现公司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股东樊海彬、李嘉薇、姜金泉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时,三方需事先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在公司相关决策会议中发表意见。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719.27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98%,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具有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在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施加不当影响,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制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规范决策,并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降低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5,267.13万元,与上年同期5,245.88万元基本持平,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9.88%。若未来部分客户因经营状况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并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公司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将销售政策优先向信用状况良好、回款能力较强的优质客户倾斜。同时,公司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结算条款,通过适当的销售政策缩短账期,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公司已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措施进行催收;对于部分新产品销售,公司通过优化结算方式,如款到发货等方式,减少新增应收账款的形成。
  资产抵押及融资风险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以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6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贷款12669万元。上述抵押资产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如未来公司经营状况或资金流动性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风险,从而导致抵押资产被处置的可能性,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资金管理,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同时通过合理安排采购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加强母子公司之间资金统筹管理等方式,提升整体资金运营效率,降低银行借款规模及相关风险。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来源于石油化工产业链,其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由于公司部分订单从接单到交付存在一定周期,如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关注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及库存的管理,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合理设置报价周期及价格调整机制,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合成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聚酯(ET)纤维、聚酰胺(A)纤维及聚乳酸(LA)纤维等。化学纤维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及新进入者的增加,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及市场开拓能力,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差别化产品比例,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同时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客户服务及拓展下游应用领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1456),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从而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持续符合性,并积极关注相关税收政策变化,以降低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增了市场竞争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