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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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11-19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25-11-04 发布公告:
2025-10-29 大宗交易:
2025-09-15 发布公告: 《新生飞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程瑞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2025-08-27 发布公告:
2025-08-2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020元,净利润59.3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18.19%
2025-08-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3 发布公告:
2025-05-23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利润奖励提取及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2025-04-28 发布公告:
2025-04-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1465.3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23.65%
2025-04-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8 参控公司: 参控海南新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8.9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5-04-03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8731万元
2019-06-12 监管问询: 2019-06-12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12-05 处罚金额:16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董事长王柏生,时任董事、董事长官伟,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杨希海,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于哲,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辉,时任董事、总经理张沛然,时任监事郭磊,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晓冬,时任临时财务负责人张珞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责令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二、对王柏生、官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杨希海、于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四、对陈辉、张沛然、郭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肖晓冬、张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0-09-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王柏生,公司总经理张沛然,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晓冬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于给予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0-05-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柏生,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肖晓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希海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尽快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严格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资金和资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王柏生作为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王柏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王柏生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肖晓冬作为公司的时任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肖晓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肖晓冬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控体系,尽快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杨希海作为公司的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杨希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杨希海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学习,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告日期:2019-07-1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高娣,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肖晓冬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新生飞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高娣、肖晓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10-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