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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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1 | 增发A股 | 2017-07-14 | 1.38亿 | - | - | - |
| 2016-02-23 | 增发A股 | 2016-02-26 | 2232.00万 | - | - | - |
| 2015-10-15 | 增发A股 | 2015-10-20 | 2904.00万 | - | - | - |
| 2015-08-14 | 增发A股 | 2015-08-19 | 900.00万 | - | - | - |
| 2015-03-31 | 增发A股 | 2015-04-17 | 528.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2-10-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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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安徽香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开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基于本次重整的需要,计划将大富装饰公司的资本公积金102328383.26元转增实收资本,以大富装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共15270万股,停牌日每股价格2.17元),按照每10股转增不超过6.55股的比例,转增不超过10001.85万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根据各类债权对清偿方式的选择,由管理人确认,最终实际受让股票数额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登记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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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8-25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河北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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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崔素芳 | ||
| 卖方: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交易事项:2020年1月15日,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河北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出售给崔素芳。转让方: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装饰”)受让方;崔素芳交易标的:河北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交易价格: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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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3-15 | 交易金额:1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孙运峰,孙兴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孙运峰,孙兴发生担保,借款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1000.0000万元。 20190315: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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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05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孙兴同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拟向徽商银行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银行贷款提供授信担保1,00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运峰以其自有的“经开区习友路5599号依澜雅居2幢101下/101/101上”房产、董事孙兴同以其自有的“经开区习友路5599号依澜雅居2幢106下/106”房产,向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1,000万元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运峰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09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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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24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24至 2020-05-24 |
| 出质人:孙运峰 | ||
| 质权人:城发集团(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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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孙运峰质押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确保城发集团(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受让的对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的债权能够获得清偿,质押权人为城发集团(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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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24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2-20至 2019-12-20 |
| 出质人:孙运峰 | ||
| 质权人: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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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孙运峰质押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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