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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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0 | 增发A股 | 2015-10-26 | 666.00万 | - | - | - |
| 2015-08-27 | 增发A股 | 2015-09-01 | 357.5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1-07-12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福建高士利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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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福建宝利鑫科技有限公司,黄雨桐 | ||
| 卖方: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控股子公司福建高士利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士利鑫”)51.00%的股权以0.00元的对价转让2%给福建宝利鑫科技有限公司;以0.00元的对价转让49%给黄雨桐。同时,高士利鑫的法定代表人由“黄金洪”变更为“吴正龙”。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高士利鑫的股权。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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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8-24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包敏华,金红,黄金洪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为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万元,与授信相关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间等)以相关授信合同约定为准。本次贷款由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本金80%的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与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敏华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将自有的坐落于思明区观日路58号701室的房产(厦国土房证第01268494号)作为反担保措施抵押给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包敏华、金红和黄金洪提供个人反担保给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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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7-12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黄雨桐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厦门高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控股子公司福建高士利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士利鑫”)51.00%的股权以0.00元的对价转让2%给福建宝利鑫科技有限公司;以0.00元的对价转让49%给黄雨桐。同时,高士利鑫的法定代表人由“黄金洪”变更为“吴正龙”。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高士利鑫的股权。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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