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6.66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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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傅志昌 | ||
| 卖方: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盘后协议转让将所持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有限公司28,000,000股(占公司股权46.6667%)转让给傅志昌,使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傅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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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01 | 交易金额:1818.83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钢结构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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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泉州市泉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 卖方:福建卓越鸿昌环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拥有的坐落于南安市霞美镇张坑村委会1200062、1200059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泉州市泉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转让的土地使用面积分别为10288.74、17169.59平方米(合41.1875亩),转让的权属来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南国用(2015)第0015004号,原批准土地使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大于1.00,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2年1月11日,转让后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等规则设计条件不得改变。地块取得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356,250.00元。 另有12960平方米钢结构在建工程,以人民币5,832,000.00元一并转让给泉州市泉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成本价16,535,039.93元,账面价值16,535,039.93元,成交价格总计18,188,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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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19 | 交易金额:6683.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傅志昌,傅秀清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493万元(大写:叁仟肆佰玖拾叁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190万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104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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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5-22 | 交易金额:6904.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傅志昌,傅秀清,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604万元(大写:叁仟陆佰零肆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续贷,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万元)。贷款的利率、期限等条件办理时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泉州海格力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志昌及其夫人傅秀清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005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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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2 | 原始质押股数:2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6至 2017-08-25 |
| 出质人: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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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质押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96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的IMO环保工程项目,质押权人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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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05 | 本次解押股数:29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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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归还贷款,经与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公司股东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和质押权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01日收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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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24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24至 -- |
| 出质人: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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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昌投资”)质押1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6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3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0,7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9个月(按照《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自标的股票股权收益权转让日起计算)。质押股份用于股票股权收益权转让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悦和成”),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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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05 |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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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归还贷款,经与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公司股东泉州鸿昌投资有限公司和质押权人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01日收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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