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1-22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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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喜玲拟转让公司14.25%股权给刘凯,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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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张喜玲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离婚财产分割减持5,698,391股,其个人拥有挂牌公司权益比例从14.25%变至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的挂牌公司权益比例从87.01%变至72.76%。此次转让后,张喜玲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张海泉、张楸枫、张喜玲变更为张海泉、张楸枫。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凯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离婚财产分割转让增持张喜玲持有建东科技5,698,391股,其个人拥有挂牌公司权益比例从1.15%变至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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