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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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31 | 增发A股 | 2016-01-06 | 1850.00万 | - | - | - |
| 2015-12-07 | 增发A股 | 2015-12-10 | 4995.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2-06 | 交易金额:1484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吴明玉,高雁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484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普通业务额度1284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吴明玉先生的配偶高雁女士以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作抵押担保,吴明玉先生和高雁女士为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120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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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23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吴明玉,高雁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新产品研发、推广,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股东吴明玉先生和配偶高雁女士以其名下合法拥有的物业作抵押担保,吴明玉先生用其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吴明玉先生和配偶高雁女士为该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0523;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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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6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4至 2018-05-04 |
| 出质人:吴明玉 | ||
| 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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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吴明玉质押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7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授信,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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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7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2至 2025-12-31 |
| 出质人:吴明玉 |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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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吴明玉质押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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