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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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08 | 增发A股 | 2016-01-14 | 885.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6-11-08 | 交易金额:217.9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对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2,179,377.74元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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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芜湖市祥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波祥路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宁波祥路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路股份”)与芜湖市祥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祥路”)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祥路股份将其对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华山”)享有的2,179,377.74元债权转让给芜湖祥路,其中1,896,887.27元用于抵销芜湖祥路对祥路股份的债权,剩余282,490.47元由芜湖祥路以现金支付给祥路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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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27 | 交易金额:150.1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祥路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3.4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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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葛亚浓 | ||
| 卖方:葛珍荣,陈爱群 | ||
| 交易概述: 2016年4月27日,葛珍荣、陈爱群以1.00元/股合计卖出1,501,000股给葛亚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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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5-28 | 交易金额:13006.6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葛珍荣,陈爱群,宁海县祥容机械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担保,借款,采购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于会议室商讨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交易标的为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葛珍荣、陈爱群、宁海县祥容机械有限公司、陈化荣、葛亚浓,融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借款)。担保方式包括个人保证担保、房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短期有息借款,关联交易方葛珍荣、陈爱群、宁海县祥容机械有限公司,利息按6.0%计息,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向宁海县利安塑业采购材料、产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向美国VintechIndustriesInc.采购原材料、产品金额不超过30万美元;子公司宁波本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材料、产品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 20180116:股东大会通过 20180511:本次关联交易是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预计新增金额1000万元。 2018052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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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1-24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葛珍荣,陈爱群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2018年1月7日,本公司于会议室商议,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借款,此项借款为担保授信,借款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金额50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和最高额内可循环申请借款,年利率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实际签订协议为准;关联方葛珍荣、陈爱群、宁海县祥容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提保证担保。 20180124: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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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2 | 原始质押股数:280.8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8至 -- |
| 出质人:宁海县祥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科技金融股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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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宁海县祥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2,80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08,4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8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上海浦东科技金融股务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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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1 | 原始质押股数:449.9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6至 -- |
| 出质人:葛珍荣 |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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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由于前次贷款合同到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于2017年4月19日与公司续签质押合同,由陈爱群、葛珍荣继续为本次贷款进行担保。因此原质押股份未办理解除质押.仍用于此次借款.本次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19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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