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长效缓释制剂和靶向制剂两大创新制剂的开发及产业化。

  • 产品类型:

    药品销售、器械销售

  • 产品名称:

    药品销售 、 器械销售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药物检测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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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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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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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55.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4.20%
  • 南京道群医药有限公司
  • 山东诺吉雅力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信德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劢缔康医药有限公司
  • 通化东圣药品药材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南京道群医药有限公司
359.93万 7.91%
山东诺吉雅力医药有限公司
338.96万 7.45%
江西信德医药有限公司
329.27万 7.24%
河南劢缔康医药有限公司
285.04万 6.27%
通化东圣药品药材有限公司
242.55万 5.3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820.19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8.91%
  •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博润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46万 16.83%
北京博润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1342.27万 11.28%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52.17万 9.68%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714.52万 6.00%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608.77万 5.1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33.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9.62%
  • 双峰县康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恒之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浙江天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 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双峰县康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83.62万 13.48%
河南恒之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33.00万 11.07%
浙江天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19.30万 5.67%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113.24万 5.38%
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
84.53万 4.0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844.7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6.27%
  •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 鼎泰(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4.91万 9.50%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725.52万 9.2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520.06万 6.63%
鼎泰(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431.37万 5.50%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22.90万 5.3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36.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1.11%
  • 湖北华美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恒之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国丰堂(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湖北华美祥药业有限公司
217.78万 8.10%
河南恒之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99.90万 7.44%
国丰堂(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1.05万 5.62%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38.51万 5.15%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128.94万 4.8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396.23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5.12%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 重庆迪纳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隆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2.87万 16.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08.60万 11.50%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701.65万 11.39%
重庆迪纳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27.79万 10.19%
杭州隆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55.33万 5.7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28.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6.66%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丰堂(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 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8.76万 11.02%
国丰堂(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60.79万 8.0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22.66万 6.17%
临海长松骨伤科医院
119.97万 6.04%
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
106.16万 5.3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876.60万元,占总采购额的56.7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华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637.91万 23.9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1077.53万 15.78%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33.45万 7.81%
江苏华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369.02万 5.40%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258.69万 3.7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24.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0.81%
  • 浙江国丰堂医药有限公司
  • 湖南济明医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临海市长松骨伤科医院
  • 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浙江国丰堂医药有限公司
187.18万 7.96%
湖南济明医药有限公司
168.97万 7.18%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9.38万 5.50%
临海市长松骨伤科医院
120.60万 5.13%
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
118.38万 5.0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87.7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4.70%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 策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
684.23万 29.76%
青岛耐丝克医材有限公司
440.12万 19.14%
策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65.66万 7.20%
赢创特种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14.52万 4.98%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83.20万 3.62%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聚焦复杂注射剂研发及产业化领域,掌握微球、微晶、脂质体、白蛋白纳米粒和缓释植入剂等复杂注射剂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根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公司持有药品上市许可,在生产和销售领域分别与国内知名药企开展合作,通过海正药业、吉林敖东、澳亚生物等CMO进行委托生产并采取买断式经销模式将药品销售给合作医药流通企业,从而将上市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实现销售收益。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公司子公司主要通过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获取盈利,其中:  子公司鼎兆医药主要负责在浙江地区配送经销金天格胶囊、多维元素胶囊等...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1、商业模式
  公司聚焦复杂注射剂研发及产业化领域,掌握微球、微晶、脂质体、白蛋白纳米粒和缓释植入剂等复杂注射剂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根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公司持有药品上市许可,在生产和销售领域分别与国内知名药企开展合作,通过海正药业、吉林敖东、澳亚生物等CMO进行委托生产并采取买断式经销模式将药品销售给合作医药流通企业,从而将上市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实现销售收益。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公司子公司主要通过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获取盈利,其中:
  子公司鼎兆医药主要负责在浙江地区配送经销金天格胶囊、多维元素胶囊等药品,承担向终端医疗机构或下游配送商的配送职能,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
  子公司擎阳医疗作为进口器械奥派丝可吸收外科手术缝线的全国总代,主要负责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可吸收外科手术缝合线等产品,并采取以终端医院为销售目标的分销销售模式,即在各地区与具备区域分销能力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其成熟分销渠道与网络,完成产品市场布局,并由其负责配送至终端医院。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2023年经营计划
  2023年,面对外部宏观经济的复杂形势及医药行业格局的巨大变化,公司作为专注于高端复杂注射剂的研发及产业化企业,挑战与机遇并存。在此背景下,公司将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加快研发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研发,聚焦高端复杂注射剂领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巩固公司高端复杂注射剂大技术平台的领先地位:①加大对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研发项目有充足的资金支持;②持续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确保每个研发项目上都配备足够的研发人员以保证研发的质量和水平;③优化研发项目规划,通过目标管理的方式要求各研发部门按阶段、有计划地推进在研项目进展,注重研发的质量与时效,提升研发效率;④积极关注行业研发动态,牢牢把握政策风向变化,从而在市场需求、政策趋势、研发项目规划之间形成及时高效的联动平台;⑤以国内外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指引,坚持质量与疗效对标原研参比制剂的研究态度,严把研发质量关;⑥加强在研项目在车间生产的科学性、合规性建设,按照MAH制度要求强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战略布局前瞻,凸显产业链优势。公司将继续通过与知名优质制药企业在研发、注册、生产、销售各环节达成战略合作,进一步完善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通过向原料药上游产业延伸,一方面能够加快公司研发产品上市进程,保障公司所需原料药供应的稳定性和高质量,降低公司原料药成本,增强制剂产品上市后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发特色原料药产品线,在形成产品集群优势的同时还有机会分享特色原料药的市场收益。通过CMO委托生产模式和买断式销售模式向下游产业延伸,依托合作企业成熟的生产体系和优质的销售渠道,实现公司制剂产品的高效生产和迅速推广。
  (3)吸纳优秀人才,加强内部培养。在现有人才队伍的基础上,继续引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研发专业化人才和管理类综合型人才,丰富公司人才梯队结构,提升公司人才队伍层次;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托科学的考核、培养、晋升和激励机制形成可持续发展人才的环境。
  (4)优化管理建设,促进降本增效。公司将继续优化团队结构,持续梳理和优化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活力。各职能部门将紧紧围绕本公司战略目标,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运营效率,为研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2023年度经营业绩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7.50万元,同比增加2,448.13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90.62万元,同比减少1,663.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44.71万元,同比增加3,468.51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实现营业收入4,548.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44.09万元,主要是药品销售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952.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61.84万元,其中公司9月份获批的自研产品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实现销售收入2,577.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7.56万元。
  (2)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801.89万元,增长比例为35.0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多个项目进入工艺验证阶段和临床试验阶段,原辅物料及中间试验费投入加大,其中原辅物料投入金额2,654.04万元,同比增加734.48万元;技术服务费及临床试验费等投入金额5,725.64万元,同比增加2,048.02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6.05%,增加金额3,468.51万元,主要由于(A)公司销售活动现金流入5,191.01万元,增加金额2,791.56万元;公司本期收到保证金等往来款2,517.37万元,增加金额2,455.06万元;公司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1,592.03万元,增加金额647.17万元;(B)购买商品活动现金流出3,539.07万元,增加金额2,402.12万元;公司为经营业务支付管理、销售费用和技术服务费及临床费用等研发费用支出10,460.51万元,增加金额481.67万元;而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294.28万元,减少金额567.33万元。总体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均同比增加,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加金额远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加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375.23万元,同比减少10.41%;公司净资产27,835.90万元,同比减少35.30%;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44.74%,货币资金19,771.46万元,公司流动资金充足,经营状况正常。
  4、研发项目进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长效缓释制剂及靶向制剂进展情况如下:
  (1)D02A项目于2023年9月获批上市;
  (2)在研S3项目处于CDE上市审评中;
  (3)在研D03A、B02A、B03A项目处于生物等效性临床(BE)研究阶段;
  (4)在研B01A项目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5)在研D04A、A03A、B05A项目处于工艺验证阶段;
  (6)在研E01A项目正在开展生产线安装调试验证工作;
  (7)在研A05A项目正在开展生产线建设工作;
  (8)多个项目处于中试放大阶段或小试阶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有1个产品已获批上市,1个产品处于CDE上市审评中,6个产品处于生物等效性临床(BE)研究阶段,1个产品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二)行业情况
  1、研发领域列入国家重点发展领域
  由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医保局、药监局、中医药局印发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明确提出重点开发具有高选择性、长效缓控释等特点的复杂制剂技术,包括微球等注射剂。
  由国家卫健委、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国卫体改发[2018]53号),明确提出将制约仿制药产业发展的支撑技术(包括药品仿制关键技术研发、制剂工艺提升改造、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研制等)和临床必需、国内尚无仿制的药品及其制剂研发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进行科技攻关。
  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明确提出抗肿瘤药物、精神神经系统药物、新剂型及制剂技术(缓、控、速释制剂技术、靶向给药系统、给药新技术及药物新剂型)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公司在研的微球、微晶、脂质体、纳米粒和缓释植入剂等产品,均属于长效缓控释技术或靶向药物递送等复杂制剂技术,众多研发产品属于精神神经系统药物或抗肿瘤药物,且包括国内尚未实现仿制的药品。公司的研发布局顺应了国家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将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全面施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是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允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或者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药品。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并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药品管理法》专设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标志着MAH制度结束试点并全面推开,制度红利逐步释放,有助于医药行业专业化分工,增强药品研发动力,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在MAH制度之下,公司作为创新程度高、技术壁垒高、掌握产业化核心技术的高端复杂注射剂研发及产业化企业,可以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药品批准文号,与全国优质制药生产企业开展委托生产合作,通过CMO委托生产方式有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能,加速产品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大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利好高质量研发企业
  为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结构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对开展和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提出了相关要求,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政策要求逐步落地,国家在医保支付、集中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公司在研高端复杂注射剂项目均按照一致性评价的要求开发,均需按照新注册分类申报药品上市,批准后即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而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出台之前上市的产品,也需要启动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而且由于高端复杂注射剂技术壁垒较高,已上市产品存在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可能,这也为公司在研项目赢得更大的市场竞争机会。
  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众多配套文件出台,研发技术标准进一步明晰
  NMPA出台众多围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配套文件,涉及参比制剂、原辅包关联审评等领域,并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及《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3项文件,研发标准进一步明确,为公司在研高端复杂注射剂项目的开发指引了方向,有助于加快公司产品上市的进程。
  2023年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持续提速,短期内虽然可能对企业研发工艺及成本控制带来挑战,但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国内仿制药质量水平,实现优胜劣汰,研发能力较弱、生产工艺落后的注射剂品种或将逐步退出市场。公司自成立伊始就布局高端复杂注射剂领域,始终秉持与原研参比制剂质量与疗效一致的研发目标,研发产品具有更好的稀缺性和更强的竞争力。
  5、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药品上市步伐
  NMPA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第51号)、《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BE)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把通过临床生物等效性改为备案制、对新药的临床试验申请,实行一次性批准,不再采取分期申报、分期审评审批的方式。新出台的一系列措施缩短了药品研发过程中行政审批时间,大幅缩短药品上市周期。NMPA于2020年3月30日发布的2020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强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积极推动仿制药发展,明确要做好药品注册受理、审评、核查和检验各环节的衔接,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明确审评时限,提高了药品注册效率和注册时限的预期性。
  公司在开发高端复杂注射剂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与疗效对标原研参比制剂的研究态度,且大部分在研产品在临床阶段只需开展临床生物等效性研究。因此,在国家药品注册制度改革政策的支持和规范下,公司在研产品将大大缩短上市周期。
  6、药品带量采购等国家医保新政下的行业发展机遇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即国家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形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到2023年12月底,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9批集中采购,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省级联合集中采购,以促进良好的医药营商环境和医疗待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保证了中选药品的供应,降低了中间流通环节带来的产品溢价,提高了相关药品尤其是高端复杂注射制剂的患者可及性和市场渗透率。
  国家医保新政明确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带来仿制药行业震荡,势必会加速我国仿制药企业整合发展以及仿制药产品转型升级,其中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之一就是布局改善用药依从性、提高药物疗效的高端仿制药,填补临床治疗用药空缺。
  在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实施的大背景下,公司作为专注于高端复杂注射剂的研发及产业化企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研发风险
创新制剂研发从制剂关键工艺技术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到NMA审批要经历的周期较长,且投入较大,不可预测的因素较多:(1)在研产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能否通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无法获得NMA的审批;(2)后续立项产品研发如不能加速推进,容易错过产品最佳上市时间,进而可能影响未来经济效益;(3)研发产品如最终面临失败,则对公司业绩将带来重大影响,从而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的经验和研发能力对研发目的能否实现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越发白热化。为此,公司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机制,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仍可能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会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公司研发成果泄密或受侵害,将会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加强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并与全体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但仍无法完全排除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赟华、陈贇俊、吴健、潘小玲、刘芝佑、陈传庚、蒋朝军、黄雅红、笃圣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8,66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1%。其中:陈赟华为公司董事长,吴健为副董事长,蒋朝军为董事、总裁,陈传庚为公司董事,笃圣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赟华。上述股东可对公司经营决策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条款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下同),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仍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及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管理层的规范化意识,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尚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不规范风险。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2023年业务综合毛利率比2022年同期增长16.82%。公司收入主要包括代理医用耗材和药品的销售收入及自主生产药品和医用耗材销售收入,其中医用耗材毛利率45.46%,药品毛利率48.87%。毛利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9月获批生产的药品毛利率及销售占比较高所致。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代理产品不能降低现有采购成本,毛利率存在降低的风险;若公司自主生产的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无法降低现有原材料、生产设备等采购成本,则不能保证该产品较高的毛利率;若公司不能提高其业务收入和业务占比,则将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医药体制改革正处于变革阶段的深水区,药品及医疗器械领域“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医保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变行业原有格局,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而对保持原有传统经营模式、未实现产业转型的医药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在变革中如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顺应国家医改政策的变化,将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短期内不能实现盈利的风险
公司研发的高端复杂注射剂产品由于技术壁垒高,从制剂关键工艺技术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NMA审批到获批上市,研发投入较大,周期较长,公司存在短期不能实现盈利的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