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3 | 交易金额:49.5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 |
||
| 买方:金成 | ||
| 卖方:杨兆林,周建荣,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2022年6月30日,收购方金成(以下称“买方”)与转让方杨兆林、周建荣,以及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持有人杨兆林、周建荣(以下统称“卖方”)签署相关协议,买方收购公司99%的股份。买方通过收购杨兆林、周建荣的公司股份从而收购公司450万股股份,通过收购杨兆林、周建荣持有的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收购公司45万股股份。 |
||
| 公告日期:2023-07-27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普勒泰科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 |
||
| 买方: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宁波普勒泰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勒泰科”)50%的股权给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光电”)。公司持有普勒泰科50万股股份,占注册资本50%;根据参考普勒泰科账面价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普勒泰科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2023-11-03 | 交易金额:49.50 万元 | 转让比例:99.00 % |
| 出让方:杨兆林,周建荣,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金成 |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未持有吉星吉达的股份,杨兆林持有公司70.01%的股份,周建荣持有公司19.99%的股份,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0%的股份。杨兆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金成通过收购杨兆林、周建荣合计持有公司的450万股从而直接持有公司90%股份,通过收购杨兆林、周建荣持有的宁波吉洲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90%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9%的股份,控制公司100%的股份,金成将成为吉星吉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杨兆林和周建荣将辞去公司董事及高管职务,收购人将在收购过渡期和收购完成后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选董事会。本次收购将导致吉星吉达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金成。 | ||
| 公告日期:2019-05-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浙江泰嘉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吉星吉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杨兆林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3-07-27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宁波普勒泰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勒泰科”)50%的股权给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光电”)。公司持有普勒泰科50万股股份,占注册资本50%;根据参考普勒泰科账面价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普勒泰科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2023-07-27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宁波吉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宁波吉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医疗”)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厂房及办公楼需要大量资金,但吉星医疗成立时间短且业务不多,融资能力较弱。因此,2022年1月1日吉星医疗与公司子公司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光电”)签定了借款协议,约定向吉欧光电借款不超过2500万元用作厂房建设,借款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4%。2023年4月1日吉星医疗再次与吉欧光电签定借款协议,约定向吉欧光电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用作厂房建设,借款期限从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约定向吉欧光电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用作厂房建设。 借款利率为4%。借款期间由吉星医疗为吉欧光电的银行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或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子公司吉欧光电向吉星医疗提供借款余额26,560,758.55元。 (2)、2023年4月25日,吉欧光电和宁波吉星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光电”)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吉星光电借款不超过500万元用作临时周转资金,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4%。截至2023年6月30日,子公司吉欧光电向吉星光电提供借款余额3,257,664.27元。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9 | 原始质押股数:243.7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15至 2017-07-31 |
| 出质人:杨兆林 | ||
| 质权人:浙江拓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兆林、周建荣、宁波吉洲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3,708,334股,占公司总股本74.1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08,33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权收购,质押权人为浙江拓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9 | 原始质押股数:93.7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15至 2017-07-31 |
| 出质人:周建荣 | ||
| 质权人:浙江拓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杨兆林、周建荣、宁波吉洲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3,708,334股,占公司总股本74.1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708,33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权收购,质押权人为浙江拓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