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尧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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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12-2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12-11 发布公告:
2025-12-09 发布公告:
2025-09-29 发布公告: 《汉尧碳科:关于唐山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9-24 发布公告:
2025-09-24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1.347亿元
2025-08-2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59元,净利润2959.1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5.81%
2025-08-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2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9.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67元,净利润3334.8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53%
2025-04-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8 参控公司: 参控太原汉尧新能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新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河北昶晶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碳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3-04 违规处罚:
2025-01-2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雷益鹏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王玥呈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0-03-25 资产收购: 拟受让河北碳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拟以人民币876,349.00元的价格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北碳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投科技”)少数股东49%股权。其中,公司以795,867.97元收购原股东张新朝持有碳投科技44.5%的股权;以44,711.68元收购原股东王涛持有碳投科技2.5%的股权;以35,769.35元收购原股东管仁持有碳投科技2%的股权。本次收购完后,碳投科技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9-11-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7.72%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烨公司”)27.72%股权以人民币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烨公司的控股股东嘉兴舜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盈投资”)。
2018-04-27 股权转让: 张新朝,崔月先,穆小贤等拟转让公司57.38%股权给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8年4月26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朝、股东崔月先、穆小贤、张彦海、李娜、石家庄琢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石家庄琢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7名股东(合称“乙方”)在北京市签订《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新朝、崔月先等关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或“协议”)。   根据协议,乾景园林拟以现金41,315.04万元收购上述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汉尧环保28,691,000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比例为57.38%。本次收购完成后,乾景园林将持有汉尧环保57.38%的股份,成为汉尧环保的控股股东。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19至2026-03-18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9-28至2024-09-24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02至2024-11-01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9-28至2024-09-24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02至2024-11-01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7-21至2023-07-21
担 保 方:张家口卓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9-28至2024-09-27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0.00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02至2024-11-01
担 保 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002.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7-21至2023-07-21
担 保 方:张家口卓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002.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07-21至2023-07-21
担 保 方:张家口卓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3-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张新朝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汉尧碳科,董事长张新朝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3-09-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朝,董事会秘书张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汉尧碳科、张新朝、张伟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汉尧碳科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公告日期:2023-09-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新朝,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闫海舰,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汉尧碳科、张新朝、张伟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个人卡支付及资金占用”、“财务错报”事项。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闫海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对闫海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3-09-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新朝,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闫海舰,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新朝,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闫海舰,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伟未按照《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张新朝、闫海舰对前述第一、二、三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张伟对第一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张新朝、闫海舰、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