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发电。
代理、售电、垃圾填埋运营、能源合同
代理 、 售电 、 垃圾填埋运营 、 能源合同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供冷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肥料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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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
2139.41万 | 45.32% |
|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
899.86万 | 19.06% |
|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
260.88万 | 5.53% |
| 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205.69万 | 4.36% |
| 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9.90万 | 3.8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
713.11万 | 14.37% |
| 四川汇能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706.17万 | 14.23% |
|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
344.96万 | 6.95% |
| 广州市深发机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40.13万 | 4.84% |
|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
233.27万 | 4.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家电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 |
2345.06万 | 27.68% |
|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
979.07万 | 11.56% |
| 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509.39万 | 6.01% |
| 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6.57万 | 2.44% |
|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
199.43万 | 2.3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好灵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98.37万 | 41.45% |
| 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72.77万 | 4.78% |
| 湖南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
144.84万 | 4.01% |
| 广州市深发机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4.49万 | 3.44% |
| 浏阳市国金通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7.09万 | 2.9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
786.27万 | 5.89% |
| 湖南博物院 |
675.45万 | 5.06%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乡市供电分公司 |
517.32万 | 3.87% |
| 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515.30万 | 3.86%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345.05万 | 2.5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浏阳市国金通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855.12万 | 30.03% |
| 广州市深发机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32.74万 | 11.69% |
| 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
173.77万 | 6.10% |
| 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70.33万 | 5.98% |
| 湖南博物院 |
140.24万 | 4.9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湖南省博物馆 |
816.17万 | 6.14%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
800.60万 | 6.02%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719.58万 | 5.41%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乡市供电分公司 |
585.71万 | 4.40% |
| 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532.80万 | 4.0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湖南湘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 |
643.32万 | 27.80% |
| 湖南易税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
263.49万 | 11.39% |
| 广州市深发机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8.54万 | 10.31% |
| 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03.34万 | 4.47% |
| 湖南省华尔润石化有限公司 |
95.20万 | 4.1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876.81万 | 5.65%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乡市供电分公司 |
868.66万 | 5.60% |
| 湖南省博物馆 |
641.82万 | 4.14%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413.51万 | 2.66% |
| 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402.99万 | 2.6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州市深发机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22.43万 | 12.75% |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63.41万 | 4.93% |
| 江西巨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5.09万 | 4.68% |
| 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12.85万 | 3.41% |
| 湖南省华尔润石化有限公司 |
99.11万 | 2.99%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质能发电,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包括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垃圾填埋和技术服务等多方位综合服务。 公司集研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依靠人员、技术、资金优势,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开拓创新,已步入新能源投资、节能改造投资、环境和资源利用等多元化业务领域。已通过PPP、BOT、BOO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运营了多个垃圾填埋气发电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太阳能发电站和节能改造项目,为发展清洁能源,保护蓝色地球贡献力量。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业务以垃圾填埋气为原料,以燃气技术进行发电所产生。公司基本运行模式为:通过在发...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质能发电,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包括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垃圾填埋和技术服务等多方位综合服务。
公司集研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依靠人员、技术、资金优势,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开拓创新,已步入新能源投资、节能改造投资、环境和资源利用等多元化业务领域。已通过PPP、BOT、BOO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运营了多个垃圾填埋气发电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太阳能发电站和节能改造项目,为发展清洁能源,保护蓝色地球贡献力量。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业务以垃圾填埋气为原料,以燃气技术进行发电所产生。公司基本运行模式为:通过在发电项目所在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公司行使对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及技术支持等职责,生产的电力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按照约定价格销售电力并按月结算。根据国家有关鼓励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享受电价补贴、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以及电价补贴年限等优惠措施。公司在项目投产后一定年限内与下游电网公司的产业链形式稳定不变。
公司的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运营模式为:公司投资为用户建立分布式能源站,提供集电力、冷气、暖气、热水供应于一体的集中供能模式,满足单位面积内使用体的主要能源需求,根据实际供能情况确定供能价格,计算能源供应费用,向用户收取能源使用费以及相关的能源站管理服务费用。公司通过该项目建设为用户提供高效、环境友好的能源整体供应方式并获取稳定收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应等多方面的共赢。
公司的太阳能发电站投资运营模式为:公司利用客户闲置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提出光伏电站投资申请并取得当地发改委的批文后,筹集资金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工程验收完毕及并网运行,自用电量与客户定期结算,上网电量与客户当地电力公司结算,获取持续性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新能源及其他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定制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多方位综合服务,产生服务性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根据2025年上半年收入构成情况及《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依照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各项业务按年初计划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821.64万元,同比降低15.47%;实现净利润61.12万元,同比降低42.13%。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怀化分公司填埋场结束运营,本期无垃圾填埋运营收入;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封厂原因沼气量下降,导致生物质发电收入同比降低28.37%。
(二)行业情况
近年来,国家已陆续颁布针对填埋气体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并且在节能减排、温室气体减排、生物质能源利用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政策中也有所阐述。国家对填埋气体综合利用已制定出较详尽的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可再生能源长期规划》中的内容:“重点发展领域中的‘新能源发电’里面,要求积极推广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在大中型垃圾填埋场建设沼气回收和发电装置。”根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中的内容:“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中提出“制度促进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激励政策,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垃圾填埋气体的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国内填埋气体发电利用除了资源化以外,还可以申请清洁发展机制交易,使项目得到较高的投资回报,在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积极响应“十四五”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政策,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440号)文件精神强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宏观产业政策风险
为鼓励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行业鼓励政策,但即便新能源发电行业目前受到法律与政策的扶持,但该行业同样存在政策不确定性风险,主要体现在垃圾填埋发电项目所处的地区环境的局势稳定性,项目建设和运营所受到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政策性调控影响,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要求不断提高,各地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以及有关项目的审核批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问题。公司将加强自身经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降低对行业鼓励政策的依赖,主动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强电力交易能力建设。同时,公司在项目投标、筹建、运营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政策,降低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了电价补助、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如果国家对新能源发电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自身经营,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依赖。
市场竞争风险
新能源投资项目获得后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随着介入市场的主体越来越多,项目的抢夺也将日趋剧烈,这将对公司的获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将努力提高在垃圾填埋气发电业务中的技术水平,依靠核心优势提高市场议价能力。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分布式能源发电业务,降低市场风险。
经营业绩风险
新能源产业方面,政府正在推广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竞争加大,影响公司拓展新的垃圾填埋场发电项目。能源板块提高现有发电效率、发电量以及努力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增加项目数量,加强在其他新能源项目上的开发和布局,丰富公司的能源业务板块。
公司治理风险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拓展,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新的制度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管理层对于新制度仍在学习和理解之中,对于新制度的贯彻、执行水平仍需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为降低公司治理的风险,公司将大力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的力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控制制度规范运行,保证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
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炯现直接持有公司31.1722%的股份,2022年11月18日,熊炯与丁明、刘冰、詹宇平、张爱军、张荣、左天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行动人变更为熊炯、杨隽。熊炯能够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份为39.691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7.9941%,但当公司增资扩大股本规模、公司其他股东另外形成一致行动等因素出现时,会影响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通过杨隽一致行动人在股份限售上与熊炯保持一致安排,熊炯的一致行动人在对外转让股权时,熊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以保证公司在挂牌后可预期的期限内保持实际控制权的稳定。熊炯、杨隽于2025年2月28日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将于2030年2月到期。《一致行动人协议》期满后,公司通过续期措施以保证控制权的稳定性。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8.9%,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强化市场拓展能力,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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