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01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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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刚拟转让公司74.47%股权给李莉,纪云哲,纪云轩,于金真,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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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凌高科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纪刚于2018年12月22日因病逝世,纪刚去世前直接持有中凌高科268万股股份,并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中凌高科3,519.6万股股份(纪刚在中凌投资持有的出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87.99%),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凌高科3,787.6万股股份,占中凌高科股份总数的74.47%。根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纪刚的上述遗产应由收购人继承。收购人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本次收购的股份 本次收购之后,收购人李莉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方式取得中凌高科2,367.25万股(直接持有167.5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2,199.75万股);收购人纪云哲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中凌高科520.795万股(直接持有36.85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483.945万股);收购人纪云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中凌高科520.795万股(直接持有36.85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483.945万股);收购人于金真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中凌高科378.76万股(直接持有26.8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351.96万股)。
通过本次收购,李莉取得中凌高科的股份数为2367.25万股(直接持有167.5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2,199.75万股),纪云哲、纪云轩分别继承取得中凌高科的股份数为520.795万股(直接持有36.85万股;
通过中凌投资间接持有483.945万股)。纪云哲、纪云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李莉代为表示,故李莉实际控制的中凌高科的股份数为3,408.84万股,占中凌高科股份总数的67.02%,为中凌高科目前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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