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3-25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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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拟转让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49%股权给宁波鸿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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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l日,宁波鸿煦与盾安通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盾安通用拟将所持有的盾安智控44.4917%股份(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4,714,200.00元,己全额实缴)转让给宁波鸿煦,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73,650,904.00元。转让完成后宁波鸿煦将成为盾安智控第一大股东,宁波鸿煦可实际支配盾安智控股份表决权超过30%,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并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规定,宁波鸿煦将能实际控制盾安智控,将成为盾安智控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宁波鸿煦持有盾安智控44.4917%的股份。华益精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华益精机的控股股东盾安智控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宁波鸿煦。收购人宁波鸿煦将持有盾安智控44.491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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