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信息和商用化等服务。
商标业务、专利业务、咨询业务
商标业务 、 专利业务 、 咨询业务
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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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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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874.36万 | 3.31% |
| 第二名 |
1627.18万 | 2.88% |
| 第三名 |
478.60万 | 0.85% |
| 第四名 |
355.12万 | 0.63% |
| 第五名 |
337.16万 | 0.6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904.57万 | 4.03% |
| 第二名 |
444.00万 | 1.98% |
| 第三名 |
415.85万 | 1.85% |
| 第四名 |
350.84万 | 1.56% |
| 第五名 |
304.55万 | 1.3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221.13万 | 2.28% |
| 第二名 |
1071.13万 | 2.00% |
| 第三名 |
531.88万 | 0.99% |
| 第四名 |
515.94万 | 0.96% |
| 第五名 |
488.04万 | 0.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635.29万 | 4.28% |
| 第二名 |
467.50万 | 3.15% |
| 第三名 |
423.25万 | 2.85% |
| 第四名 |
270.56万 | 1.82% |
| 第五名 |
221.04万 | 1.4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063.63万 | 2.09% |
| 第二名 |
656.96万 | 1.29% |
| 第三名 |
582.54万 | 1.14% |
| 第四名 |
580.72万 | 1.14% |
| 第五名 |
553.33万 | 1.0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507.33万 | 3.25% |
| 第二名 |
448.19万 | 2.87% |
| 第三名 |
395.80万 | 2.54% |
| 第四名 |
380.00万 | 2.44% |
| 第五名 |
300.62万 | 1.9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
2303.53万 | 4.39% |
| 第二名 |
1279.73万 | 2.44% |
| 第三名 |
810.13万 | 1.55% |
| 第四名 |
724.03万 | 1.38% |
| 第五名 |
628.59万 | 1.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428.53万 | 3.59% |
| 第二名 |
287.00万 | 2.40% |
| 第三名 |
282.39万 | 2.37% |
| 第四名 |
281.94万 | 2.36% |
| 第五名 |
255.82万 | 2.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421.44万 | 2.59% |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369.55万 | 2.49% |
|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
852.55万 | 1.55% |
| 优视科技有限公司 |
592.77万 | 1.08% |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
466.51万 | 0.8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
6072.25万 | 36.36% |
| 国家商标局 |
3508.81万 | 21.01% |
| JAH TRADEMARKA REGIS |
560.05万 | 3.35% |
| 澳门凯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400.13万 | 2.40% |
| 和越(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91.19万 | 2.34%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商业模式 超凡股份的使命是助力客户创新更具商业价值。多年来,超凡股份致力于服务企业创新的核心价值链,通过诊断、规划、实施、运营的咨询式服务模式,助力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研发实力、品牌创新、市场销售注入有效动力。作为一站式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超凡股份依托完善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进一步深入探索,致力于从细分行业中获客。公司针对行业内中大型客户的不同知识产权需求,进行产品与解决方案设计,并通过解决方案式销售将其推广,达到全面拉通营销、销售、交付,从而获得持续复购。 与传统营销模式相比,深入细...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商业模式
超凡股份的使命是助力客户创新更具商业价值。多年来,超凡股份致力于服务企业创新的核心价值链,通过诊断、规划、实施、运营的咨询式服务模式,助力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水平,为企业的研发实力、品牌创新、市场销售注入有效动力。作为一站式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超凡股份依托完善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进一步深入探索,致力于从细分行业中获客。公司针对行业内中大型客户的不同知识产权需求,进行产品与解决方案设计,并通过解决方案式销售将其推广,达到全面拉通营销、销售、交付,从而获得持续复购。
与传统营销模式相比,深入细分行业的精准营销可以达到小规模批量获客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汇聚到一起形成较大规模客户群体。深入细分行业的精准营销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无序、盲目、低效率开发客户,通过对特定行业客户的集中开发(如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等),促使行业份额逐渐集中。集中可以带来效率和效益,行业集中化的模式不仅提升了公司整体的营销效率,也使得交付的复杂性得以在源头上有效控制,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交付和运营效率。
公司通过敏锐洞察市场发展趋势打造新产品,并从客户出发,挖掘定义、诊断分析客户痛点,与客户共创解决方案,使产品与客户解决方案二者有效结合并予以专业化交付,为客户创造显著价值。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各细分行业的中大型客户和头部企业,此类客户的单件销售、交付成本高,所以需要通过建立持续的复购获得规模效益。一方面,突破业务间的交叉复购,筛选出复购客户群,通过做透营销、做好专业交付、做快流程服务,拉通营销、销售、交付服务,从而获得持续性增长。另一方面,构建ToB直销能力,将解决方案式产品和方案价值传导给目标用户的能力建设是必要且漫长的,包括优化销售流程,构建与之相配套的岗位体系及人才培养机制。
报告期内,超凡股份的商业模式和主营业务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超凡股份在2025年及未来三年将紧密围绕构建客户关系、增加优质供给两个关键战略控制点谋篇布局。其中,公司2025年核心战略是继续深化销售本地化,并在销售本地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交付和服务的本地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28.06万元,同比增长4.66%。其中,泛商标业务同比增长5.41%至13,131.88万元;泛专利业务收入(含咨询业务收入)14,096.18万元,同比增长3.9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3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回顾如下:
(一)深化区域经营,以交付本地化提升客户满意度
继销售本地化策略实施后,2025年公司进入交付本地化阶段,核心举措为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属地化交付团队。
2025年上半年,超凡股份实施商标优质供给的区域化部署策略,现已分别在东西南北四大销售区域完成交付团队的本地化建设,使公司能够更高效地贴近并理解区域客户的需求,并据此提供更为精准、快速且优质的商标解决方案与服务支持,进一步优化客户体验。专利业务方面,目前已在包括北京、深圳、成都、天津等在内的十余个城市完成团队布点,初步构建起覆盖多区域的本地服务网络。该模式遵循"属地优先"原则:客户日常服务由所在地团队对接,当需现场支持时,可第一时间就近派遣代理人响应,当前交付网络的整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毕,但部分城市人员配置仍需加强。以上战略的本质是公司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具体实践。结合近年持续推进客户满意度提升工作,特别是
交付本地化对服务能力与客户经营的深化。伴随2025年行业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演进,公司专利代理案件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显著波动。
(二)复购为本:依托铁三角团队(CC3)端到端聚焦客户需求,驱动可持续增长
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并驱动复购增长,2025年公司针对重点客户,构建了集合客户维护、解决方案、交付于一体的服务模式与组织形态(以下简称“CC3”)。该模式通过提供端到端服务,旨在提升客户黏性。
报告期内,基于社会成熟的CC3服务模式框架,公司结合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特性,在专利业务部门率先实践CC3模式。该模式核心是由销售顾问、交付负责人与流程组建专属客户服务团队,即专门为某个客户成立一个项目组。一是可以为客户做到高效需求响应,由专人对接客户需求,确保信息直达执行端进行有效落实;二是服务个性化,避免大企业僵化流程,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灵活定制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三是标准化管理,通过团队架构统一服务标准,可以对几乎各类规模客户的服务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目前该模式已在数百家客户中分层推行。
2025年上半年,公司还筛选出与超凡股份在商标领域长期合作的42家细分行业头部企业,组建了由商标大客户顾问、解决方案专家、流程人员及管理者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该团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系统化的专业服务,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上述42家客户在上半年实现业绩的较快增长。
作为交付本地化和CC3的重要支撑,公司同期在销售战区启动了“春耕行动”项目。该项目建立了总部与战区两级联动的指挥及运作体系,确保资源高效协同、决策贴近一线。在具体实施上,“春耕行动”聚焦于客户价值经营,通过客户分层分级管理,为不同成交阶段的客户匹配对应的交付专家和解决方案专家,打造专属服务团队,并由战区领导者定期开展客户与商机深度穿透,着力提升对中大型客户的聚焦服务能力。
(三)积极拓展“出海”业务,寻找行业发展新机遇
近年来,出海战略在企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众多企业纷纷将海外市场纳入规划,积极布局全球,寻找新的增长点。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不再是单一的法律保护工具,而是逐渐向着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准入门槛和全球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转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出海业务,内外业务取得了较快增长。
支撑这一成果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系统开展内外部专利业务的全流程梳理,从目标客户筛选、售前支持、合同管理到风险合规、外部合作方(外所)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优化,同时厘清部门间协作关系,提升运营协同效率;这一基础能力建设为跨境服务标准化提供了支撑,为海外专利布局奠定协作基础。二是加大招投标业务拓展力度,在业务链路理顺后深入参与招投标项目并取得实质成效,成功拓展业务来源。三是试点推行CC3专属服务模式,针对部分重点客户应用该模式,提升客户满意度并验证可行性;其端到端服务框架具备向中大型客户复制的潜力,可适配“中国团队策略制定+本地专家落地执行”的轻量化服务需求,解决跨国服务中的语言、合规差异问题。
未来,公司将深化本土能力与出海战略的协同,通过流程标准化和资源整合,为中国品牌的国际拓展提供可执行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二)行业情况
2025年上半年,知识产权行业在政策体系深化与制度创新中加速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围绕制度完善、保护强化、市场机制优化等七大领域部署118项任务,重点实现三方面突破:一是推进《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加速法规现代化;二是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规则构建,北京、江苏等17个试点省市发布覆盖智慧医疗、农业、消费服务的登记案例,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与权属界定;三是强化执法协同与海外维权,实施《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新增覆盖28省的2家国家级保护中心,同步健全涉外纠纷应对机制,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应对美国337调查、欧盟动态商标审查等跨国争端。
行业挑战与政策应对交织于三重博弈:技术革新倒逼规则适配,如DeepSeek大模型引发的专利布局争议推动《专利审查指南》增设人工智能专节;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深化与配套保险试点推进仍难化解中小企业面临的海外维权成本与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全球竞争加剧下,频繁的知识产权诉讼凸显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跨境数据规则等议题的主导权争夺。未来政策将锚定新质生产力,以深化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国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体系为突破,推动AI辅助审查等技术赋能全链条治理,加速知识产权向“创新引擎”转型。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超凡合伙持有公司3,803.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9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母洪直接持有公司673万股股份,并通过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超凡合伙,从而间接控制公司3,803.18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7.6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独立运作进行不当干预,但由于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不能完全排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绝对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干预,公司存在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风险。
专利业务开展模式的风险
为全方位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业务,并基于《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股东或合伙人的规定要求,公司通过由全资子公司成都比比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与北京超凡宏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泛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原成都超凡明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更名)和北京维飞联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独家服务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等协议的方式,向专利代理主体提供市场营销、客户推介、IT系统授权使用与运维支持、财务及人力资源等服务,并将前述专利代理机构纳入超凡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之内。虽然《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前述通过签署相关协议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模式,但如果主管部门不认可该类模式,则相关协议面临被解除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无法对前述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财务合并,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人力资源管理难度增大的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培养,已经拥有了一支人员精干、业务能力过硬的管理团队,在经营管理方面和业务管理方面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专利人才、市场人才、互联网人才、职业化管理人才等加入公司。不同类型、特质、专业、地域人员的组织,公司业务、事务、资源的整合,给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带来一定挑战。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文化执行力降低的风险
企业文化的贯彻落地是百年企业的基石。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超凡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一直致力于企业文化的贯彻、执行,努力把企业文化的精髓转化为员工的行为习惯。得益企业文化强有力的执行,公司得以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企业。然而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各类人才的不断加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宣导与执行,以及将企业文化内化到公司制度、机制与流程中形成了一定挑战,公司存在企业文化执行力降低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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