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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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31 | 增发A股 | 2018-02-05 | 4943.76万 | - | - | - |
| 2017-04-25 | 增发A股 | 2017-04-28 | 2949.00万 | - | - | - |
| 2016-03-07 | 增发A股 | 2016-03-10 | 7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1-16 | 交易金额:5039.6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506,390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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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4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通富微电股票1,506,390股,交易金额5,039.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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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8-22 | 交易金额:2.2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753527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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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股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16,478,092.75元。为盘活资产,防范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降低金融资产因证券股票市场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波动性影响,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其中,公司持有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非公开发行股票10,259,917股,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5月15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部分所持通富微电股票8,753,527股,交易金额223,413,370.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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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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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4999.99万 | 6989.59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9元 | |
| 合计 | 1 | 4999.99万 | 6989.59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华勤技术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2-12-01 | 交易金额:199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上海丽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青岛春山锐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山锐卓”或“私募基金”)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参与投资非控制的私募基金,现该私募基金拟以1,995万元受让公司关联方上海丽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平”)持有的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丰电子”)1,050,000股,受让后春山锐卓将持有季丰电子1%的股权,受让完成后丽平持有季丰电子的股权比例由1.32%下降至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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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2-18 | 交易金额:1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孙洪军及其配偶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孙洪军及其配偶发生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6000.0000万元。 201902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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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9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9至 2021-11-19 |
| 出质人:孙洪军 | ||
| 质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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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孙洪军质押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归还孙洪军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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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05-18 | 本次解押股数: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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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孙洪军于2020年05月18日将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的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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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9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9至 2021-11-19 |
| 出质人:孙洪军 | ||
| 质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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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孙洪军质押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4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9,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归还孙洪军个人借款,质押权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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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05-18 | 本次解押股数: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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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孙洪军于2020年05月18日将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的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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