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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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0 | 增发A股 | 2015-12-16 | 675.00万 | - | - | - |
| 2015-08-06 | 增发A股 | 2015-08-18 | 750.00万 | - | - | - |
| 2015-08-06 | 增发A股 | 2015-08-18 | 4200.00万 | - | - | - |
| 2015-08-06 | 增发A股 | 2015-08-18 | 8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2-18 | 交易金额:13.7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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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万辰集团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所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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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04 | 交易金额:12.6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71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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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周鹏 | ||
| 卖方: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张海国,王泽宁 | ||
| 交易概述: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金万辰”)、王泽宁、张海国与周鹏、李孝玉于2025年8月11日签订《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协议》,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王泽宁、张海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周鹏转让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9,89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714%;同时,周鹏及其配偶李孝玉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2,29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5%)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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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04 | 交易金额:126888.70 万元 | 转让比例:5.27 % |
| 出让方: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张海国,王泽宁 | 交易标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周鹏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由于周鹏及其配偶李孝玉拟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2,193,983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宁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变更为58.090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周鹏、李孝玉的相关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 ||
| 公告日期:2025-06-03 | 交易金额:37573.38 万元 | 转让比例:7.50 % |
| 出让方: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彭德建 |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12-18 | 交易金额:137922.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万辰集团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所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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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09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王健坤,林该春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融资授信总额内,融资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经营决策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额度、期限、利率、计息方式等最终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代理人)、管理层及经办人等,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申请使用授信额度并签署有关合同。 2025050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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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2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23至 2017-09-22 |
| 出质人: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王林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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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6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在其与王林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所负债务提供担保保证,质押权人为王林旺,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6年9月23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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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25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22至 2017-08-21 |
| 出质人: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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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8,000,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6.9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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